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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安全作业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2月21日

1、非驾驶员严禁开车。

2、驾驶员出车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证件。

3、不准驾驶与准驾车辆不相符合的车辆。

4、酒后严禁驾驶车辆。

5、不准驾驶安全装置有故障的车辆。

6、不准开“。疲劳车”、“英雄车、冒险车、麻痹车、赌气车”或司机带病驾驶车辆。

7、不准在开车时吸烟、饮食、闲扯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8、不准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装载货物。

9、货车不允许人货混载。

10、翻斗车严禁搭乘人员。

11、驾驶员必须遵守行车、停车、超车、倒车、会车以及各种情况下限速的规定。

12、驾驶员必须遵守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13、实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车。

14、长途行车应配备双班和技术好的驾驶员。

15、车辆保养、修理必须按计划统一进行。

16、运土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载、偏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装,驾驶室内不得超员。

17、装、卸土场地都要设专人指挥车辆行走和装卸土。

18、卸土时,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翻斗操作,翻斗内严禁站人。

19、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挂断。卸土后,要确认货斗复位,起翻装置的发动机关闭后,才开始行走。

20、配合挖掘作业时,铲斗必须越过驾驶室,装料时驾驶室不得有人。

21、严禁在斜坡上进行侧向倾卸。

22、车箱顶升后进行检查、润滑等作业时,应将车箱支撑牢固后,方可进入车箱下面工作。

23、特别注意:严禁边倒车边起斗或在猛进猛退中起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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