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食品企业人员培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9月22日

一、目的

对企业所有从事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规定相应的岗位能力要求,并进行培训,确保员工素质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操作人员,必要时还包括供方人员的培训控制。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

负责企业《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监督实施考核,建立并保存企业员工培训及考核记录;负责组织上岗基础教育;负责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2、各相关部门

负责提出部门培训需求并配合行政人事部实施培训计划,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技能培训。

四、工作程序

1、人员要求

具体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等方面加以考虑。

2、培训、意识和能力

2.1 应识别从事影响质量的活动的人员的能力需求,分别对新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各类专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化验员等,根据相应的岗位职责制定并实施培训需求。

2.2  新员工培训

a)企业基础教育:包括企业简介、员工纪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安全和环保意识、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手册和产品加工制作基础知识等的培训。在进入企业一个月内,由行政人事部组织进行;

b)岗位技能培训:根据所在部门的岗位需求,学习作业指导书、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并进行书面和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c)卫生知识培训,包括企业卫生规范、车间卫生要求和个人卫生要求等,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进行。

2.3  在岗人员培训

按培训计划要求,每年应对在岗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

2.4  特殊工种、关键工序作业人员培训

a)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按政府授权部门的要求参加相关的培训,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b)关键工序的作业人员的培训,由生产车间负责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每年对这些岗位的人员还应进行再培训和考核。

2.5  转岗人员的培训

按新员工培训的第 b)、c)条规定。

2.6通过教育和培训,员工应树立以下意识:

a)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违反规定要求所带来的后果;

c)本人所从事的活动与企业发展的相关性。

企业鼓励员工参与质量管理活动,为实现质量目标做出贡献。

2.7  培训措施有效性评价

a)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现场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

b)行政人事部负责评价培训的有效性(培训是否有效,也可以由培训老师进行面试和实际应用考核来评估)。可随时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现场抽查,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应及时暂停工作,安排培训、考核或转岗,以使员工的能力与其从事的工作需求相适应。

2.8 各部门负责建立,行政人事部保存员工的培训记录

五、相关制度和记录

1、年度培训计划

2、培训记录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