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对不合格品与不合格事项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防止不合格品与不合格事项再次出现。
二、职责
(一)质检部负责不合格的管理。
(二)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的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质检部负责跟踪验证。
三、不合格范围
(一)产品不合格:包括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不合格。
(二)工作不合格:包括管理工作不合格、技术工作不合格、过程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等不合格。
(三)本企业通过检查、考核、检验、验证、审核、用户走访、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的不合格。
四、产品不合格的处理
(一)不合格品由质检部负责鉴别、标识、记录并通知责任部门和报告企业领导。
(二)责任部门应将不合格品隔离存放并加以明显标志。
(三)质检部组织质检、生产、供应等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措施并报企业领导批准。
(四)对不合格半成品一般采取以下措施:
1、返工:将产品从正常的生产流程中分离出来,对产品进行进一步加工以满足产品标准要求,如重新包装,金属探测失效等等(不包括生产工艺规定的回料加工)。
2、报废:由质检部将报废产品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不合格一般采取以下措施:
1、退货;
2、让步接收;
3、报废:由质检部将报废产品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六)对不合格成品要进行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责任部门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质检部进行跟踪验证。
五、不合格事项的管理
(一)有关部门在检查、考核、用户走访、信息反馈、接受投诉等方式发现存在工作不合格时应及时报告质检部,填写不合格通知单交责任部门。
(二)责任部门调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措施并报企业领导批准。
(三)责任部门针对不合格原因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质检部进行跟踪验证。
六、厂长酌情对责任人员进行教育和适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