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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工责任追究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1月01日

1、每发现一次不持证上岗者罚20元。

2、班中看杂志、看报、干私活者,罚10元;不坚守岗位、脱岗者,罚20元。

3、不按规定程序操作,不执行停送电制度,每发现一次罚2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4、电气设备存有隐患、带病运转,每发现一次罚20元。

5、不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不及时处理并汇报者,一次罚岗位工20元。

6、岗位上有闲杂人员,一次罚岗位工10元;对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不清,一次罚10元。

7、现场不交接班,一次罚双方岗位工20元。

8、区域卫生脏、乱、差,一处罚岗位工10元。

9、记录填写不属实、不认真、不规范,一次罚岗位工10元。

10、电气操作票填写错误、不认真、不规范,一次罚岗位工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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