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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检修班集体活动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1月14日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所有职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GL/T 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 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管理标准第三分册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管理职责

为了培养班组全体人员有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的思想,营造一种人人关心集体、热爱集体、支持集体、为集体争光的良好氛围,树立电气人的形象,展现电气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使电气检修班成为一个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战斗集体,圆满完成厂部交给的各项任务,特制定集体活动规定如下。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厂部组织的集体活动,班组和个人应积极参加,包括休息日、节假日(特殊情况除外),同时应按正常上班考核,由集体活动负责人负责检查考核。

5.2班长或代班长应按分场通知时间组织人员到位,没有做到的考核班组20~200元,班长20~100元,如果班组安排的人员没有按时到位或未到位,按电气分场编制的《职工考勤管理与考核暂行规定》进行考核,同时考核责任人20~200元,由集体活动负责人负责检查考核。

5.3设备抢修或清扫文明卫生等工作,执行第二条规定(特殊情况除外)。

5.4非工作时间进行的集体活动,包括早晚时间、休息日等,班长或代班长应按正常上班组织人员到位,没有做到的考核班组20~200元,考核班长20~100元,如果班组安排的人员没有按时到位或未到位,按电气分场编制的《职工考勤管理与考核暂行规定》进行考核,同时考核责任人20~100元,由集体活动负责人负责检查考核(有特殊情况时,必须提前向班长请假,然后再由班长安排其他人员或向集体活动负责人请假)。

5.5工作时间进行的集体活动,班组应按正常上班考核。非工作时间进行的集体活动,职工的加班、奖金由班组自行负责管理(奖励、考核与否均由班组自行决定,分场不负责任何费用)。

5.6由于个人或班组造成有关集体活动无法进行或给分场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给予考核班组20~500元,班长20~200元,责任人20~100元。

5.7各种集体活动比赛获厂集体奖者(荣誉奖、组织奖除外),个人奖前3名者,视情况每人给予奖励10~100元,由生产部负责。对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作为评先进的依据。

5.8重要比赛活动(运动会、篮球、排球、游泳比赛等)班组参加啦啦队人员根据班组现场工作情况安排人数,未参加考核20~100元。

5.9原则一律不给假,有急事事先向班组请假,按规定进行考核。

5.10各种集体活动结束后,班组公布考核、奖励、出勤情况。

6  检查与考核

6.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检班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检查与考核。

6.2依据本标准和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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