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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操作票合格率评价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7月18日

第一条、工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

第二条、上述未尽事宜但是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关于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有关条文的,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1、工作任务栏、安全措施栏、时间栏、签名栏出现涂改和勾划现象,票面字迹潦草或票面其他部分涂改超两处。

2、 实际有双重名称但填写时遗漏;电气工作票中设备未填写电压等级或双重名称,热力机械工作票中阀门未填写双重名称;

3、工作票三种人漏签名、代签名、签名复写;票面上出现未经批准的工作票三种人。

4、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班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等未办手续;

5、 工作内容不具体,工作地点不明确。

6、 划封线不符合要求。

7、 安全措施所用术语不符合电力系统规定。

8、 安全措施不当或不完善,同现场实际不符。如:已装设接地线无编号、接地点不明确;没有按规定装设遮栏和挂标示牌;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指明;采用电动门、气动门或液压门作为隔绝措施时,未将其操作能源(如:电源、气源、液源等)可靠地切断等;

9、 错误使用一、二种工作票或一、二级动火工作票。

10、第一天开工,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许可手续;许可手续未办妥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转移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有关安全事项;工作现场没有工作票;工作现场没有监护人;工作现场随意变动安全措施。

11、提前开工或逾期不办理终结手续。

12、办理结束的工作票接地线(包括接地开关、接地刀闸)拆除未填写;

13、工作票编号错误或漏编号。

14、工作票丢失和破损严重。

15、“已执行”、“未执行”、“作废”章漏盖、盖章位置错误、用章错

16、危险点分析未按实际进行填写、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未向全体工作成员交待、参加工作人员未全部签名、交待危险时间早于开工时间。工作班人员与实际不符,且没有在危险点分析栏签名;

17、工作票不合格范围同样适用于动火工作票,同时要求动火工作票的动火具体部位、动火点、附图必须清晰正确。

18、外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没有在安监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的。

第三条、各部门每月3日前应统计出工作票合格率,报厂安监部门。厂安监部门应对各部门的工作票进行抽查,如抽查的合格率低于该部门上报的合格率,则应按抽查合格率考核。全厂工作票合格率应以运行部门为准,外包工程工作票工作终结后,委托部门应负责收回。

工作票合格率计算方法:

                该月(年)已执行合格的票数

月(年)合格 率=                                            ×100%

               该月(年)执行的总票数

        式中:该月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

第四条、操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

第五条、下述条款未尽事宜但是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机械部分)关于倒闸操作有关条文及本办法的操作,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1. 操作票丢失;
  2. 操作票无统一编号或手书编号;
  3. 操作任务不明确、错误或设备无电压等级,无双重名称;
  4. 操作项目中断开、合上开关或刀闸无双重名称;
  5. 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包括顺序号颠倒或涂改);
  6. 操作术语错误;
  7. 应装(拆)接地线无编号或编码,接地点不明确;
  8. 装接地线前(包括接地刀闸)没有验电或验电没有填写,以及采用非《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电气部分)规定的方法验电(符合本办法第四十五条(七)款规定者例外);
  9. 操作项目不符合操作任务要求;
  10. 不是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含一个项目打二个“√”或打“√”涂改);
  11. 未经批准解锁操作;
  12. 字迹模糊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
  13. 系统倒闸操作和并、解列操作、待令等没有填写完成时间;
  14. 承上页、接下页不符合规定要求;
  15. 未在操作票留下的第一空行盖“以下空白”印章;
  16. 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电气部分)规定或漏签姓名;
  17. 操作票执行完毕后,未盖“已执行” 印章;作废的工作票未盖“作废” 印章;
  18. 没有弄清操作目的、不经过模拟图核对操作项目、操作不监护、不唱票、不复诵者。

第六条、各部门每月1日前应把上月的操作票(包括“作废”操作票)收回由各部门进行评价。评价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不合格操作票应简要注明原因,检查人应签章,以示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每月1日前应统计出操作票合格率,报厂安监部门。厂安监部门应对各部门的操作票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得低于20%,如抽查的合格率低于该部门上报的合格率,则应按抽查合格率考核。

 操作票合格率的计算方法:

                           该月(年)已执行合格的票数

月(年)合格率=                                   ×100%

                            该月(年)执行的总票数

式中:该月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十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

操作票以完成一个操作任务为一份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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