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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线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05日

1.申请批准手续
1.1凡厂区内由于工作需要临时安装照明、焊接、运输、起吊及各类电机、电大的线路,均需申报批后,方可动工。
1.2临时电源线路,一般使用不超过十天,建筑工地的临时线,总开关到电源按正规安装,总开关以下装触电保安器,否则不能申请。
1.3临时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的装搪,应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点,无电工操作证者,一律严禁安装拆装,否则追究该电工的责任。
2.临时电气线路装接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2.1电工在装接临时线时,必须严格查验手续,按领导批准范围操作,装接完毕应交使用者验收,并按期拆除,不符合手续应拒绝装接。
2.2临时线必须绝缘性能良好,使用负荷选择正确,接头包扎可靠,全线无裸露。
2.3采用悬架式沿墙敷设时,户内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禁止在树上或肢手架上挂线,更不准在高压线或易燃易爆物周围架设临时线。
2.4临时线与设备、水管、门窗等安全距离应保持0.3米以上,交道处高度不得低于6米,并需用杆和专用瓷瓶固定。
2.5临时线一般不得任意拖动,如确实需要,则需铺设地面上部位加可靠的硬质套管,管口半保护圈,防止移动磨损割袭电线。
2.6全部临时线路装置,必须有总开关,每一方线都要装容断器,使用电具一律装触电保安器。
2.7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要有良好接地。
2.8安装完毕的临时线,未经安全部门同意,其他电工和部门不得擅自更动或搭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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