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充灯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19日

1、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干净、整齐。
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收发矿灯自救器,值班时不准干私活、睡觉、打闹、开玩笑,不得擅离职守,不准穿拖鞋、裙子。
3、加强矿灯的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文明收发。超过规定时间(下班后两个小时)不交矿灯者,应立即把没交灯人员名单向有关领导汇报,对无故损坏和丢失矿灯者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4、矿灯及自救器完好率要保持100%,矿灯如有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磨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不得发出,凡发出的矿灯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个小时。
5、工具备件、材料等的数量、用途要清楚明确,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履行节约,灯房和仓库内严禁烟火。
6、认真填写入井领灯人员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清接明。
7、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矿灯转借他人。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