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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21日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工会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工会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公司工会在工会主席的领导下,对工会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2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司工会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3.3 编制公司工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协助公司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3.5 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6 依法组织职工对建设项目中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
3.7 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条例》、《基层(车间)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监督体系,开展群众监督工作。督促检查有损职工健康的噪声、粉尘等作业环境的治理整顿工作。
3.8 每年定期组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人员或职工代表,对本公司各级行政领导人员、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行政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提出解决或纠正的意见、建议,限期整改。
3.9 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重大措施的决策和“两措”计划的审定。
3.10 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求纠正;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向行政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3.11 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疗养,定期安排职工休养,关心和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3.12 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事故调查处理有异议时,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本公司所发生的事故负相应的领导责任。
3.13 组织工会系统,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会同行政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活动,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
3.14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离退休人员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并把围绕离退休人员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15 在安全工作中,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负责组织好离退休人员的参观学习、考察、疗休疗养、开展文体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发生意外事故。
3.16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司领导的指示精神,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外出开展考察学习、疗休疗养时,做到外出人员条件充分,责任落实,确保不发生不必要的意外事故。
3.17 负责组织工会人员进行日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大家平时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的财物不受损失。
3.8 负责做好工会配电间、库房、活动室和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会主席和安全监察部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工会、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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