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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部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10日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发电部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发电部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发电部负责运行管理,完成发电生产任务,优化各项生产指标,确保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稳定运行,降低运行成本,指导值长做好当值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对生产副总经理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各项指示和规定。
3.3 组织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目标,编制“两措”计划和设备运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到项目、时间、措施、责任落实,并定期检查实施进展情况。
3.4 建立健全本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本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技术骨干的人员配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好内部调配。
3.5 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本部门“降非停”“反违章”“经济运行”“节能降耗”措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降非停措施的执行情况;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反违章纠察和现场文明生产检查,负责机组运行期间的现场文明生产工作。
3.6 负责防止电气误操作日常管理和运行技术管理,负责组织员工正确执行运行规程。负责按集团公司两票三个100%的要求,严格两票管理,编制完善标准操作票。做好非正常运行方式及操作的危险点分析,加强人员专项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7 安全正确地组织生产和机组经济运行,确保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符合规定,并督促正确使用。
3.8 负责组织制定重大试验和特殊运行方式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实施,按集团公司重大操作现场跟踪操作规定,对重要操作亲临现场协调、指挥。
3.9 及时掌握系统运行方式和机组主要参数,变更设备运行方式应符合安全要求;掌握生产设备的健康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和缺陷应针对性地落实防范措施。
3.10 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组织本部门做各项安全检查、排查、整改及危险点分析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做好危险源辨识及事故应急措施,制定并落实有关整改方案。
3.11 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的演练及修编工作。
3.12 发现不安全现象和违章操作及时纠正和制止。对屡教不改,冒险蛮干的应停止其工作,并严肃处理。
3.13 生产中发生设备故障或人身伤害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主持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本部门所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负责审查本部门的不安全事件报告,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3.14 设备异动或系统改造后,根据设备部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现场规程和系统图及铭牌标识。
3.15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技能水平;组织领导本部门员工进行年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技术规程的学习和考试。
3.16 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抓好班组建设。
3.17 每月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至少进行两次检查、分析、总结、评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主持一次本部门的安全月度分析会;每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每周参加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安全生产视频会。
3.18 参加每天的生产调度会,负责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了解运行方式,掌握机组当日缺陷和异常情况。检查“两票三制”执行情况,对安全员进行考核,按照要求进行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
3.19 支持安全员履行职责,对安全活动的时间和质量负责,研究安全员提出的有关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建议,对切实可行的积极采纳。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和安全检察部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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