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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部党总支书记安全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10日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发电部党总支书记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XX发电有限公司发电部党总支书记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在公司党委书记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发电部的安全工作负辅助领导责任。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本公司有关党委安全工作的规定,并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发电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参与编制发电部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的规定和与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本公司有关党委安全工作的规定,并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
3.3 督促党支部和各党小组结合生产工作开展“三会一课”,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教育党员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放在生产过程中的首位,并努力学习技术业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3.4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求党员带头百分之百地认真执行规程,带头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做到党员身边无事故、无违章、无违纪、无隐患。
3.5 每年对党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进行群众监督评议,考核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3.6 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监督,对安全生产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7 认真抓好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中好人好事。组织党员和群众及时报道、反馈基层安全生产情况。统一职工思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3.8 经常深入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思想动态,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为制订安全生产措施提供依据。
 

4.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生产副总经理和安全监察部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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