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规范吊索具管理,确保吊索具使用安全可靠,制定本规定。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用于起吊重物的吊索具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3.1钢丝绳吊索:插编索扣 GB/T16271-2009
3.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T5972-2009
3.2起重吊钩 GB/T10051-2010
吊索具:在生产过程中,用于起重吊运作业的钢性取物装置称为吊具,如:吊钩、抓斗、专用吊具等。
把系结工件的挠性工具称为索具,如:钢丝绳、环链、合成纤维吊装带等。
端部配件常用的有吊环、卸扣、绳卡等。习惯把吊具与索具合称为吊索具。
4、职责
3.1设备管理员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监督各单位落实。
3.2安全员(兼职)负责对各使用单位吊索具的日常监管。
3.3各使用单位负责落实本制度,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安全作业。
5. 吊索具的分类
吊索具分为金属吊索具和合成纤维吊索具两大类。
5.1金属吊索具主要有:钢丝绳吊索类、链条吊索类、吊装带吊索类、卸扣类、吊钩类、吊钳类、 磁性吊具类。
5.2合成纤维吊索具有:以棉纶、丙纶、涤纶、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为原材料生产的绳类和带类吊具。
6.吊索具使用管理
6.1外购的吊索具由专业厂家按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检验,具有合格证和维修、保养说明书的产品。
6.2选择吊索具规格时,必须把被吊物体的重量、外形尺寸、极限工作力的要求及工作环境等外界因素考虑在内。、
6.3采购的吊索具进厂后由设备管理员主导,技术、质量、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建立登记台账。
6.4严禁超负荷使用。
6.5无标记的吊索具未经确认,不得使用。
6.6不得采用锤击的方法纠正已扭曲的吊具。
6.7不准从重物下面拉拽或让重物在吊索具上滚动。
6.8作业前应对吊具(含控制、制动系统和安全装置)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6.9栓挂前,应确认吊重物物上设置的起重栓挂连接点是否可靠。
6.10吊具承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
6.11作业时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在吊有棱角的重物时,在吊重物与吊索的接触处应加保护衬垫。
6.12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保持与吊重物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物处于平衡状态时方可起吊。
6.13吊具提升重物时,应力求各分支受力均匀,之间夹角一般不超过90度,最大不得超过120度。
6.14起吊重物时,应根据重量选择适当的吊具,吊链上环挂入起重机钩头后应保持吊链垂直状态,严禁用小吊链环挂在起重机大钩头上。
7.吊具索具的日常管理
7.1吊索具使用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7.2各车间应建立吊索具台账,并分类编号,统一存在车间指定区域。
7.3每个班组使用的吊具索具应指定专人管理和保养,未经同意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7.4不同的吊索具应分类存放,存放点应有选用规格与对应的载荷标牌,并远离潮湿、腐蚀、高温的地方。
7.5不得将重物压在吊具与索具上。
8.吊索具的日常检查
8.1使用者在使用前应对所使用的吊具按完好要求进行检查,确认无缺陷时方可使用。
8.2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缺陷的吊具,应及时报告车间领导,并与完好吊具分开,避免误用。
8.3各车间按照每种吊索具技术要求定期组织专人对本单位使用的吊具逐件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8.4对检查发现的存在缺陷的吊索具,应及时予以更新,并将存在缺陷的吊索具进行报废处理。
9.吊索具的报废
9.1对于吊钩、卸扣、钢丝绳等报废依据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实施。
9.2对于变形、磨损等严重的吊索具,应及时停止使用,报废销毁。
9.3吊索具实行每月检查制度,由使用单位、设备部等部门技术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10、形成的文件、记录
10.1《吊索具台账》 编号:AQJL-07-05
10.2《吊索具检查记录》 编号:AQJL-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