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监控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07日

一、工程概况及监控目标: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泗洪县东方花园小区工程
工程地址: 泗洪县泗洲东大街南侧
建设单位: 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 宿迁新筑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洪泽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标段)
江苏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标段)
           宿迁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
监理单位: 南通中房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2.监控目标
使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活动在受控的状况下进行。
(1)施工现场具有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有明确的责任目标。
(3)能及时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旦事故出现启动应急预案。
二、监理工作依据: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3. 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 
4. 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 
5.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6.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7. 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8.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9. 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
10. 项目监理组编制的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监控细则

三、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1) 申报程序
           

(2) 存在不安全因素、事故苗子、违规与不文明施工现象的处理程序
 

四、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与措施
1. 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
(1) 编制——分项工程监控细则中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
(2) 协助——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3) 审查——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4) 督促——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5) 审核——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6) 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7) 巡视——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用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8) 控制——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用书面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用书面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9) 复核——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10) 跟班监督检查——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11) 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12) 会议——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找出原因并制订对策;不定期召开安全分析总结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
(1) 事先报审验证。
(2) 利用审批权、检查权、停工权,对施工方案、施工实施过程中的隐患做好事先控制。
(3) 事中督促实施。
(4) 发现问题通知整改并复查。
(5)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人员的技术支持。
(6) 积极争取政府安全监督部门、业主和施工总承包的支持和配合。
   五、施工阶段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监控要点
(1)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2) 施工单位应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相关的安全预防工作。
(3) 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4) 移动式操作平台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5) 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6) 为了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必须采取可靠的避雷、防滑、防寒的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安装。
(7) 所有临边或人行通道的两边部位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临时栏杆或活动栏杆)。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在防护栏杆下边设置符合规定的挡脚板或挡脚笆,以防物体坠落。
在高处进行钢筋绑扎或混凝土浇捣作业时,必须设有牢固的操作平台和临边、临孔护栏,按规定进行封闭作业。悬空作业应有牢固的立足处,并配有相应的安全设施。
(8) 所有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栅门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装置。电梯井道(含管线井道)内每隔两层(间距最大10m)设一道安全网。栏杆和掩盖件均应有色标警示。这些防护措施应按有关规范设置并经验收投入使用,拆除或变动需经批准。
(9)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档。施工作业人员应通过牢固可靠的爬梯登高。不得在挑台间攀爬,也不得利用其它施工机械设备的臂架攀爬。严禁在尚未完全固定的预制构件、模板、管道上行走或站立。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爬。严禁在同一部位的上下范围内同时进行装拆作业。
(10)  悬空作业应有稳固的立足处。它们是脚手架,马道或临时搭设的操作平台。但门窗的樘子、阳台栏板不能作为稳固的立足处。操作平台不能形成封闭的作业环境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且必须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牢固构件上。大型预制构件、模板的安装或敷设架空管道时,必须在已完成的结构或操作平台上作业。
(11) 物料堆放应尽量靠近中柱周围,距边沿和孔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堆积高度不得大于1米。
(12) 在高层建筑施工中必须按规定对人货梯、井架、人行通道等的周围搭设安全防护棚;未设安全防护棚的局部地区必须设置安全警戒范围;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13) 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计算书和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其结构应能防止晃动,搁置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搁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钢平台安装调整完毕后,应经检查验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应有专人定期检查,确保钢平台及其装置完好。钢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不得大于设计容许荷载值。
(14) 在装饰工程施工中防止影响结构和吊顶的安全,必须注意以下情况:
1) 在装饰工程施工中一般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当结构损伤已经发生时,必须经设计同意,并办理相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确保工程安全。
2) 结构上用于装饰工程的预埋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承载能力应大于悬吊重量。施工时应循序渐进,力争使支点的受力均匀。
3) 内装饰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要求使用脚手架或门架进行高空作业。
4) 高耸建筑物的外粉刷工程施工时使用的吊篮,必须有一定的宽度和适当的长度,且四周应有围栏,吊篮底板固定、有安全出入口,两侧有1m高的安全挡板或金属网片。吊篮上的绳索应固定在牢固结构件和点上。吊篮在使用前应作常规的功能和安全检测。严禁超载使用。
5) 进行外粉刷工程施工时,在作业的影响范围内和沿街沿路侧应设有防护棚、防护网、拉好防护带和警示牌。
(15) 吊篮应按相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与施工单位在使用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吊篮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选用钢材或其它适合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
(16) 高处作业尚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六、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 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管理资料:
(1)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2) 分包单位、特殊工种资质                                
(3)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4) 安全交底记录                                        
2. 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整改回复                                                                                      
(2) 专项安全监控细则
(3)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交底及验收情况检查汇总表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