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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2月18日

(1) 进场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严加保护,不得损坏。
(2) 楼板、过梁、混凝土构件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
(3) 过梁、阳台板、等小型构件要分规格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
(4) 钢筋要分型号、分规格隔潮、防雨码放。
(5) 木材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加工好的成品应有专人保管。
(6) 各种电器器件继续数好,保护存放,不得损坏。
(7) 水泥必须入库保存,要有防潮、防雨措施。
(8) 钢门窗各种成品铁件,应做好防雨、防撞、防挤压保护。
(9) 铝合金成品应进行特殊保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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