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突出重点才能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2月16日

安全生产的总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然是“安全第一”,这就要求各企业及其企业主管要树立起对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处理好安全问题,绝不允许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去换取所谓的“效率”。“预防为主”则要求各企业要完善相关规定制度、做好员工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目前,我们广东大部分企业在安全生产上还是做得不错的,制度比较完备,宣传得也比较多。但要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认为有必要加强的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被查出有安全隐患的部门的处理及其改善情况的追踪。隐患的存在,为灾难的随时发生提供了可能,所以处理和改善应在第一时间。

二是基层主管及员工的安全意识。车间基层主管是相关规定的实际执行者,如果其安全意识不强,规定就无法得到很好的实施。而且,主管的意识也很容易影响其他员工的想法。因而对主管的安全教育要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还需要从每一位员工做起,一些员工自身素质不高,看不到危险,公司应多对他们进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知识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还有一些员工自由散漫,不按章操作,该戴安全手套、防护口罩的不戴,设有防护装置的图方便不用,甚至自作主张拆掉,公司要特别教育。不是说“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要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吗?因此,有必要让所有员工知道,安全生产,是对他们自己、对家人、对企业、对社会负责任的行为。

三是监察力度。我们知道生产安全预防对策总的来说有三个方面:技术对策(即完善设备、采取防护措施)、教育对策(即教育培训)、管理对策(即安全规程的执行等)。技术对策和教育对策主要由公司中高层人员和专业部门来完成,执行得也比较好。而管理对策则更多的涉及到现场生产部门,由于人员素质高低不一及企业生产现场工作的繁杂性,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往往大打折扣,部分部门和人员存在敷衍了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这就要求企业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察力度,对那些“该做的没有做,该改的没有改”的部门加大追踪力度,及时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改进,对知错不改的要追究部门主管责任,对累犯的要从重处罚。只有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监察力度加大了,才能保证安全规程在实际执行中不打折扣。

四是奖惩制度的设立。目前,有些企业的做法是只“罚”不“奖”,对出了工伤的部门的直属主管,会有相应的处分,如予以警告、小过处分或扣奖金等;但对做得好的部门却没有什么鼓励措施。虽说杜绝工伤是企业领导份内的事,是应该做、必须做的,但辅之以物质和精神鼓励不是更好吗?因此,我认为各企业可以按季度、半年或一年对车间所有部门的生产安全状况(根据工伤的宗数及受伤的程度等来评)进行排名,在企业内部公告并对排名居前的部门主管颁发奖金,以提高他们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