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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入场安全教育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04日
一、职工进场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目前施工一线90%以上的职工都是我们的农民兄弟,有的
是展转南北的老师傅,有的是刚从学校、工厂或者其他单位转来本工程的新职工,缺乏全面的自我防护意识,加上施工现场的工作条件比较复杂和危险,使我们的职工成为典型的弱势群体,所以说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整体素质,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是各级政府和单位管理人员的工作重点。只有我们的广大职工兄弟能够平平安安的施工,我们的企业才能有发展。
二、建筑施工的特点
大家都知道,我们从事的是建筑施工,国家把易燃、易爆生产企业、采矿业、建筑业列为三大高危行业,所以说建筑施工工地上存在很多危险因素和安全隐患,这也是由建筑施工的特点所决定的,建筑施工的主要特点是:
1、位置固定,作业流动性大。建筑业的产品,位置固定,各种施工机构设备、材料、施工人员都必须围绕这个固定的产品随着工程建设的进展,上下左右不停的流动,一项产品的完成,又得向新的固定产品,作业流动性大。
2、产品体量大、露天作业多。建筑产品高耸庞大,产品固定体积大,使建筑施工生产只能在露天进行,施工生产作业露天多。
3、施工同期长,人力物力投入量大。建筑产品的施工生产过程往往是需要长期地、大量地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在有限的施工现场上集中大量的人力、建筑材料、设备设施、施工机具,少则几个单位,多则二、三十个单位共同进行作业,施工生产过程需衔接配合,连续性强。
4、高处作业多、立体交叉作业多、地下作业多、受气候影响多。
5、施工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建筑施工生产在施工企业内部,要有序地在特定的气候环境条件下组织多队伍、多工种人同的作业。从企业外部来说,施工生产活动通常需要同专业化单位和材料供应、运输、公用事业、市政、交通各方面的配合和协调,加上施工生产本身就是在“先有用户”的情况下进行的,施工生产的进展在一定程度上依附于建设计划、受建设资金和外部条件影响大,在一定程度上施工生产的自主性、预见性、可控性比一般产业较困难。
6、手工作业多,劳动条件差,强度大。建筑产品大多是由较为笨重的材料和构件聚合所成,虽然随着现代施工技术的推广普及,机构化施工比重逐渐增大。但与其他产业相比,湿作业多、手工作业多,劳动条件差、强度仍然很大,用于笨重材料物件加工、施工机械配合作业的劳动强度高于其他一般产业。
7、机械设备量多,布置分散,管理难度大。建筑产品的形成过程,在现场,临时设施多,临时露天的电气线路、装置多,塔吊、升降机、井架、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多,自制和组装的中小型机械类型数量多,手持移动工具多,布局分散,使用广泛,管理难度大。
8、人员及其素质不稳定。为有效地组织好施工生产,施工作业队伍、人员就不可避免地经常处于动态的调整过程,由于作业量的变化,为适应工期和工序搭接的需要,队伍、人员常常进进出出,本身就不很稳定。加上目前的建筑市场的施工作业人员,绝大多数是来自偏远山区,农村的外包工、临时工,文化程度低,又未受过专业训练,专业知识技能主要是通过工作实践逐步积累,作业年限长短对人员素质影响明显。年限长的因劳动待遇等问题,流动量较大。大批新民工涌入建筑市场,一些单位的经营承包管理人员由于受到利益的驱动,在管理和监督稍有薄弱的情况下,非法转包和招聘一些不能胜任作业的队伍、人员,致使作业人员及其素质更加不稳定。
9、施工现场安全受地理环境条件影响。现场安全会受到产品所处的地理、地质、水文和现场内外水、电、路等环境条件的影响,施工过程如对产品所处的地理、地质水文和现场内外环境条件的不安全因素,重视不够,措施不当,就可能引发事故。
10、施工现场安全受季节气候影响。施工现场安全受到不同季节、不同气候的影响较大。各种较恶劣的气候条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都是很大的威胁。如不采取针对不同季节、不同气候特点的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就很容易因季节气候的原因引起事故。
11、不安全因素较多,是事故较多的产业。由于上述生产流动性大、点多面广;施工技术复杂、工期紧;高空交叉作业的复杂性和露天作业艰苦和季节性强;所投入的施工机具、材料多;参加施工人员多等特点对安全影响,这给施工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中毒、爆炸、车辆伤害九类事故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建筑业的伤亡事故虽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发生频率出现了下降的势头,安全生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事故数量和频率仍高居各产业的前列,仅次于交通和煤炭业,是发生事故较多的行业。
三、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这也是我们每一个建筑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我国劳动法规定;
1、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部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3、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我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制的制度,
   2、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其它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除了“宪法”“劳动法”和“建筑法”其实和我们相关的法律还有安全生产法,在这部法律的,明确的规定了我们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
四、施工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法)
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应该如何正确地理解这些权利和义务呢?下面我就对这两部分的内容分别说一下,
(一)、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员工的权利,根据安全生产法,员工享有以下五项权利
1、员工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我们企业要和大家签署劳动合同,要合同中明确说明有关保障大家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同时在合同中也应该含有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因为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工人,除了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还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2、员工享有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建筑行业有毒有害物质很多,比如粉尘,噪音,还有一些工种,工序,都有发生伤亡的可能,但是这些危害不是不可以克服的,我们作为企业方会如实地将这些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告诉大家,使大家对这些危害在工作中提前想到,避免事故的发生。那么大家对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也要主动地向单位领导,安全员、班组长,设备管理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解。
3、员工享有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所谓的批评检控权,就是说大家对安全管理中的问题有权利批评,有权利批评,有权利检举,有权利控告。在生产过程中,因为施工周期转化快,工人作为生产一线人员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最了解,因此,工人的批评和监督更具有针对性,工作中一旦有班组长向工人分配任务的时候,对不安全状态和部位,没有实施安全措施的,你可以向班组长提出来。如果他坚持让你在这种状态下工作,你可以向项目安全员反映,直到解决实际问题,恢复安全状态下再继续工作。所以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员工都有权向直接领导,安全管理部门,上级领导人提出意见或建议,也可以向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机关和主管部门提出检举和控告。
4、员工享有拒绝违章指挥,拒绝强令冒险作业权。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企业负责人或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而造成事故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比如指挥没有上岗证的工人上岗工作的,或者指挥工人的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上有缺陷的条件下仍然冒险作业的,遇到以上的情况,大家有权利拒绝。这样不仅能够保护自身的安全,也可以约束企业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不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企业不得因大家的上述行为而有意的降低大家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订立的劳动合同,当然了,员是在行使权利时,不能为了逃避工作,对于正常的工作安排,故意找借口不服从指挥,这也是员工必须要注意的。
5、员工享有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有可能会突然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这时候,如果不停止作业或者撤离作业场所,就有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因止,员工在发现这种情况时,有权利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二,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员工必须履行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我们的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对员工进行监督检查,大家必须接受并服从,这是基本的要求。如果违反规定,轻则受到处分,造成重则会受到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2、员工必须履行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我们大家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装备,只有正确佩戴和使用,才能真正起到防护作用。如果不会使用,就应该及时的找安全员,请他们给予指导和帮助。关于如何正确使用这些防护用品,我们将在后面详细讲解。
3、员工必须履行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可靠,所以我们在给大家进行培训的时候,大家应当自觉、积极地参加。 
4、员工必须履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在施工现场的生产活动中,因为产生动态变化,施工周转化快,所以多处会产生安全隐患,例,今天这是护栏,明于可能就变成了一堵墙:如有时候工作中防护措施会影响工作,需要暂时挪开。那么工作完成后,就应该及时恢复到安全状态,如果没有恢复,那么下一个员工看到后,就要报告,不然的话,受到伤害的有可能就是自己的亲人、同乡。因此,大家在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的时候,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安全员或安全管理部门汇报,从而防止和减少事故。
五、建筑施工作业危险源辨识
建筑施工作业项目包括材料运输、地基与基础、土方作业、主体结构、各类脚手架、装修工程、起重吊装作业、机械设备操作、临时用电、高处作业、钢筋作业、支架搭设、模板安装与拆除、电气作业、电焊作业等,根据职业安全健康(OSH)危害辨识与危害评价调查,潜在的重大危险源为:1、起重伤害;2、机械、机具伤害;3、触电;4、高处坠落;5、物体打击;6、火灾、灼烫; 8、中毒和窒息;9、坍塌;10、车辆伤害;11、容器爆炸;12、物体挤压、切割伤害等其它伤害。
施工过程中危险害因素防范重点如下: 1、临时用电应防止触电;2、使用机械设备,防止机械伤害;3、安装、拆除等高空作业,防止高空坠落,防止高空重物坠落击人;4、模板及脚手架搭设、拆除,防止失稳发生坍塌事故;5、材料运输应防止车辆伤害;6、使用压力容器,防止容器爆炸;7、搬运材料、工具,防止物体挤压伤和切割伤害; 8、起重吊装应防止起重伤害。     
六、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部位
一、“五大伤害”:高处坠落44.8%;触电16.6%;物体打击12%;机械伤害7.2%;坍塌事故6%;这五类事故占总数的86.6%
1)、高处坠落: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坠落的主要类型: 1、因被踩踏材料材质强度不够,突然断裂; 2、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踏空、失稳; 3、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稳或操作失误被物体碰撞坠落等。
2)触电事故:人体是导体,当人体接触到具有不同电位两点时,由于电位差的作用,就会在人体内形成电流,这种现象就是触电,因触电而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即触电事故。触电事故的主要类型: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
3)物体打击:物体打击是指施工过程中的砖石块、工具、材料、零部件等在高空下落时对人体造成的伤害,以及崩块、锤击、滚石等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物体打击的主要类型:高空作业中,由于工具零件、砖瓦、木块等物从高处掉落伤人;人为乱扔废物、杂物伤人;起重吊装、拆装、拆模时,物料掉落伤人;设备带病运行,设备中物体飞出伤人。设备运转中,违章操作,用铁棍捅卡料,铁棍飞弹出伤人。
4)机械伤害:机械伤害是指机械做出强大的功能作用于人体的伤害。
5)坍塌事故:坍塌事故是指物体在外力和重力的作用下,超过自身极限强度的破坏成因,结构稳定失衡塌落造成物体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挤压伤害及窒息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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