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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5月15日

        1 入厂教育
        1.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1.2  厂级安全教育由人事劳动政工部负责,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等部门参加。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1.3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本车间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1.4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如何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1.5 新员工应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特殊工种教育
        2.1从事起重、电火焊、带电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2.2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2.3主管部门应经常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和灾害事故案例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日常安全教育
        3.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使员工自觉地遵纪守法,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3.2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并利用网络、电视、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
        3.3对危险性作业,作业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并采取预控措施。
        4 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生产一线人员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5 外单位的施工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安全监察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管理单位要对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施工人员通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电力行业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发布调度命令人员,每年6月前要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电网调度规程》、事故调查有关规定等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的培训和考试,书面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7基层领导、生产管理人员在每年6月前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南方电网公司管理制度”、《电网调度规程》事故调查有关规定等规程制度考试。
        8驾驶员在每年6月前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XXXXX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等规程制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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