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具设有意外熄火安全保护装置。
2、燃气具选型必须与所用气源相符合。
3、燃烧产生的废气应能完全排出室外。
4、燃气具在使用或停止使用时没有漏气现象,并能控制自如。
5、燃气具燃烧时,火焰应正常,呈蓝色,不能有红火、离焰、脱火等不正常燃烧现象。
6、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程》明确规定:燃气具从售出当日起,人工煤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6年,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8年,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8年。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燃气计量表的使用年限为6年(天然气表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