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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常识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1月10日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常识:
  1、购买要做到“三看”
  选购烟花爆竹一定要到正规地点,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在选购过程中要注意“三看”:
  一要看经营者证照。
  注意查看经营者有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要看产品外观。
  查看产品是否有漏药、脱壳、变形、泥底、引火线松脱、松动等情况,是否有绿色的安全引线并有护引纸保护。
  三要看产品标志。
  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注有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箱含量、净重、体积和安全用语或安全图案及执行标准代号,同时还有安全警示语和燃放说明等。
  2、家中存放要远离火种
  购买烟花爆竹后,应尽量缩短在家里的储存时间,不要一下买太多。在家中存放烟花爆竹,一定要远离火种,不要选择厨房、阳台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地方,及时清理阳台、平台、屋顶、天井及建筑物旁的可燃物。
  同时要把烟花爆竹放在儿童伸手不易拿到的地方,防止因玩耍或受到猛烈撞击而发生意外。
  3、燃放要注意时间和地点
  市民燃放烟花爆竹要做到安全、文明,在规定的时间、区域内燃放。不要违反时间规定,即在禁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要违反地点规定,即在禁放地点及周边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在我国,禁放区域一般如下:
  (1)文物保护单位围墙外侧50米之内;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消防重点单位围墙外侧100米之内;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繁华商业街区等;
  (6)党政军警机关驻地围墙外侧50米之内;
  (7)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围墙外侧50米之内;
  (8)风景名胜区、历史街区保护范围内。
  四、切记安全燃放“几不要”
  一、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市民应选择在宽敞、安全的场地燃放,在上风方向燃放和观赏。
  二、燃放前仔细阅读说明书,摆放的烟花爆竹要平稳牢固,尽量不要手持燃放。
  三、燃放过程中若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处理,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应采取水浇失效法处理,不要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
  四、不要将烟花爆竹的喷射口对准他人窗口或在楼上的窗口、阳台、平台上燃放,防止火星落下后引起火灾;
  五、乡村燃放烟花爆竹不要靠近柴草垛,以免引起火灾。
  六、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输油管、下水道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以免妨碍行人、车辆安全。
  七、在燃放期内,市民应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可燃杂物,家中无人时,要关好窗户,不要在阳台和窗外晾晒衣被,以免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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