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巡检安全须知
,XX 目前的冰灾对线路抢修和维护人员带来人身安全威胁,要求抢修人员在冰灾地区或夜间作业配置安全帽,对人体头部起到保护作用,凡进入冰凌地区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的佩戴要求帽衬和帽壳不能紧贴,应有一定的间隙,必须系紧下颚带,预防物料坠落或人体坠落及在线路区内上杆作业时起到对头部的保护作用和避免头部受伤的保护作用。
二、 涉路的线路抢修要配备道路警示标志,如警示牌、警示锥筒,对过往车辆起到警示作用。施工人员要穿上反光的警示衣服,以保障作业现场工作人员安全;警示用品(警示锥、警示衣)在施工中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应按如下要求使用;当现场需要半封闭车道时,应把反光锥筒按“━┓”或“━┛”形摆设,留出停车道或超车道,由穿警示衣人员指挥车辆通行。反光锥筒摆设:半封闭车道时,与车道垂直方向摆设2个(隔距可根据施工现场摆设,但不能小于4米、大于10米),与车道平行方向摆设4个,每隔15-20米摆设1个;当现场需要全封闭车道时,应把反光锥筒按“┃”形摆设,封闭车道,间隙指挥车辆缓慢通行,但应采取间隙放行或用反光锥筒隔离对面车道使车辆并线相向行驶;
三、 跨河、跨路、与电力线交叉等复杂线路维护要有安全隔距标准。
(一)线路跨河、跨路、与电力线交叉和电力线附近及复杂环境的施工作业,安全员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
(二)线路路由与其他线路的平行间距是否达到要求,与电力线和其他线路的交叉间距是否达到安全标准。
(三)确保线路跨公路、铁路、桥梁、涵洞和复杂地段安装稳固、安全可靠。
(四)为了确保架空光缆线路的安全、稳定、可靠,一般要求杆路离开水渠10m以外,离开县道、省道20m以外,离开国道、高速公路和铁路50m以外,当与其他通信杆路平行靠近时,一般应保证有10m的有效间距,一些特殊地段可适当调整。
电杆与其它建筑物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最小水平净距(m) | 备注 |
1 | 铁路(距最近的钢轨) | 地面杆高的4/3 | |
2 | 公路(距公路路肩) | 地面杆高 | 或满足公路部门的要求 |
3 | 人行道(距边石) | 0.5 | 或根据城建部门批准位置 |
4 | 通信杆、广播杆、低压电力杆 | 地面杆高的4/3 | 电杆与电杆的距离 |
5 | 地下管线(上下水管、煤气管等) | 1.0 | 电杆与地下管线平行的距离 |
6 | 地下管线(电信管道、直埋电缆) | 0.75 | 电杆与它们平行时的距离 |
7 | 房屋建筑(距建筑物边缘) | 2.0 | |
架空光缆最低线条跨越其它建筑物的最小垂直净距 表1.4.2-2
序号 | 其它建筑物名称 | 最小垂直距离(m) | 备注 |
1 | 距铁路轨面 | 7.5 | 缆线最低点至轨面 |
2 | 距公路、市区主要道路路面 | 5.5 | 公路转弯处应为倾斜的最高点 |
3 | 距一般道路路面 | 5.5 | 包括农村机耕道、农用车道等 |
4 | 距通航河流航帆顶点 | 1.0 | 在最高水位时 |
5 | 距不通航河流顶点 | 2.0 | 在最高水位时及漂浮物上 |
6 | 距房屋屋顶 | 2.0 | 跨越房顶2.0m、跨越屋脊0.6m |
7 | 与其它通信线交越间距 | 0.6 | |
8 | 距树枝顶 | 1.5 | |
9 | 沿街坊小巷架设距地面 | 4.0 | |
10 | 高农作物地段 | 3.5 | 最低缆线与农作物、农机的最高点间的净距,应不小于0.6m |
11 | 其它一般地型距地面 | 3.3 | 个别特殊山坡容许不小于2.5m |
架空线路与电力线交叉跨越平行时的隔距要求 表1.4.2-3
序号 | 电力线路电压 | 最小垂直净距(m) | 最小水平距离(m) | 说明 |
电力线有防雷装置 | 电力线无防雷装置 |
1 | 1kV以下 | 1.25 | 1.25 | 1.0 | |
2 | 1~10kV | 2.0 | 4.0 | 2.0 | |
3 | 35kV | 3.0 | 5.0 | 3.0 | |
4 | 60~110kV | 3.0 | 5.0 | 4.0 | |
5 | 220kV | 4.0 | 6.0 | 6.5 | |
6 | 低压电力用户线 | | 0.6 | | 带绝缘层 |
7 | 电车滑行线/吊线 | 1.25 | 1.25 | | 不允许穿越 |
8 | 与电力线交叉点至最近的电力杆距离 | | | 尽量靠近,但应≥7m | |
上述是规范要求,当地形环境影响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通信线路不得影响交通及人员安全,特别是线路距地面的高度要保证净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