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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部起草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反馈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aqscfzjs@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陈语,010-84657872。
附件:1.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2.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