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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12日

关于征求《煤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送审稿)》意见的函

发 文 号:政法函〔2014〕22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发布日期:2014-05-09
关于征求《煤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
(送审稿)》意见的函
政法函〔2014〕22号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起草了《煤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送审稿)》,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自行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该办法同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4年6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煤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送审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10-64463156。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aqfg@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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