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为在总体上提高自然灾害灾情管理水平,为灾害应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组织制订了《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导则》,将成熟的灾害损失评估内容、指标、流程等进行标准化。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1、2),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并发送至电子邮箱ndrcczhpgb@163.com。
联系电话:010-52811179,010-52811153。
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