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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2年07月24日

关于征求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等四项标准修改意见的函

发 文 号:应指综协调函〔2012〕4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
发布日期:2012-07-20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
关于征求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等
四项标准修改意见的函
应指综协调函〔201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化工、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中国黄金、中国大唐、中国有色集团:
        为规范和指导全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推进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章标准体系建设,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起草了《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金属与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标准》《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标准》等四项标准(征求意见稿,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下载)。请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2年8月20日前通过传真反馈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协调部。
        联系人及电话:杨振生,(010)64463915、84929321(传真)。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
        201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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