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安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60)卫防钱字第207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于2012年5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联系人:张 宁 秦兴强
联系电话:64463409(带传真) 64463443
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