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及其评价标准已经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水利部
2022年3月24日
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持续发挥,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推进工程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构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工程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保障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证工程效益充分发挥。
(二)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强化工程安全管理,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2022年底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建立起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全面启动标准化管理工作;2025年底前,除尚未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工程外,大中型水库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大中型水闸、泵站、灌区、调水工程和3级以上堤防等基本实现标准化管理;2030年底前,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
二、标准化管理要求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要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执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和标准,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和管理工具,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能力,从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现水利工程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一)工程状况。工程现状达到设计标准,无安全隐患;主要建筑物和配套设施运行性态正常,运行参数满足现行规范要求;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监测监控设施设置合理、完好有效,满足掌握工程安全状况需要;工程外观完好,管理范围环境整洁,标识标牌规范醒目。
(二)安全管理。工程按规定注册登记,信息完善准确、更新及时;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及时落实处理措施;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并公告,重要边界界桩齐全明显,无违章建筑和危害工程安全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岗位职责分工明确;防汛组织体系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可行,防汛物料管理规范,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
(三)运行管护。工程巡视检查、监测监控、操作运用、
维修养护和生物防治等管护工作制度齐全、行为规范、记录完整,关键制度、操作规程上墙明示;及时排查、治理工程隐患,实行台账闭环管理;调度运用规程和方案(计划)按程序报批并严格遵照实施。
(四)管理保障。管理体制顺畅,工程产权明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落实到位,使用管理规范;岗位设置合理,人员职责明确且具备履职能力;规章制度满足管理需要并不断完善,内容完整、要求明确、执行严格;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有序;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同步推进。
(五)信息化建设。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工程基础信息、监测监控信息、管理信息等数据完整、更新及时,与各级平台实现信息融合共享、互联互通;整合接入雨水情、安全监测监控等工程信息,实现在线监管和自动化控制,应用智能巡查设备,提升险情自动识别、评估、预警能力;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制度健全,防护措施完善。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制定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强顶层设计,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制定本地区(单位)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和工作要求,落实保障措施,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建立工程运行管理标准体系。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依据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工程运行管理实际,梳理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管理事项,制定标准化管理制度,按照工程类别编制标准化工作手册示范文本,构建本地区(单位)工程运行管理标准体系,指导水管单位开展标准化管理。以县域为单元,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健全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全面推进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积极探索农村人饮工程标准化管理。
(三)推进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水管单位要根据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制定的标准化工作手册示范文本,编制所辖工程的标准化工作手册,针对工程特点,理清管理事项、确定管理标准、规范管理程序、科学定岗定员、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评价。
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按规定及时开展工程安全鉴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快病险工程除险加固,加强工程度汛和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实体安全;规范工程巡视检查、监测监控、操作运用、维修养护和生物防治等活动;划定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加强环境整治;健全并严格落实运行管理各项制度,切实强化人员、经费保障,改善办公条件;加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应用,不断提升在线监管、自动化控制和预警预报水平,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
(四)做好标准化管理评价。水利部制定《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明确标准化基本要求和水利部评价标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单位)的标准化评价细则及其评价标准,评价内容及其标准应满足水利部确定的标准化基本要求,建立标准化管理常态化评价机制,深入组织开展标准化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达到省级或流域管理机构评价标准的,认定为省级或流域管理机构标准化管理工程。通过省级或流域管理机构标准化评价且满足水利部评价条件的,可申请水利部评价。通过水利部评价的,认定为水利部标准化管理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出台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方案),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范围,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自上而下的推进机制。选择管理水平较高、基础条件较好的工程或地区先行先试,积累经验、逐步推广。创新工程管护机制,大力推行专业化管护模式,不断提高工程管护能力和水平。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强流域内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监督指导和评价。
(二)落实资金保障。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文件的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多渠道筹措运行管护资金,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
(三)推进智慧水利。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按照智慧水利建设总体布局,统筹已有应用系统,补充自动化监测监控预警设施,完善信息化网络平台,推进水利工程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孪生工程建设,提升水利工程安全监控和智能化管理水平。
(四)强化激励措施。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将标准化建设成果作为单位及个人的业绩考核、职称评定等重要依据,对标准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在相关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选把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成果作为运行可靠方面评审的重要参考。
(五)严格监督检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把标准化管理工作纳入水利工程监督范围,加强监督检查,按年度发布标准化管理建设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整改不力、成果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对标准化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操作程序,保障公开、公正、透明,杜绝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科学评价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依据《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以下简称标准化评价)是按照评价标准对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成效的全面评价,主要包括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建成运行的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灌区、调水工程以及3级以上堤防等工程的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其他水库、水闸、堤防、泵站、灌区和调水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 水利部负责指导全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评价,组织开展水利部标准化评价工作。
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指导流域内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评价,组织开展所属工程的标准化评价工作,受水利部委托承担水利部评价的具体工作。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评价工作。
第五条 标准化评价按水库、水闸、堤防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评价标准。
泵站、灌区工程标准化评价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办农水〔2019〕125号)执行。调水工程评价标准另行制定。
第六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按照水利部确定的标准化基本要求,制定本地区(单位)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及其评价标准,评价认定省级或流域管理机构标准化管理工程。
第七条 水利部评价按照水利部评价标准执行,申报水利部评价的工程,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包括新建、除险加固、更新改造等)通过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投入运行,工程运行正常;
(二)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和《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三)水库、水闸工程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和《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达到一类标准或完成除险加固,堤防工程达到设计标准;
(四)水库工程的调度规程和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经相关单位批准;
(五)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已划定;
(六)已通过省级或流域管理机构标准化评价。
第八条 水利部评价实行千分制评分。通过水利部评价的工程,评价结果总分应达到920分(含)以上,且主要类别评价得分不低于该类别总分的85%。
第九条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水利工程申报水利部评价的初评、申报工作。
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属工程申报水利部评价的初评、申报工作。
部直管工程由工程管理单位初评后,直接申报水利部评价。
第十条 申报水利部评价的工程,由水利部按照工程所在流域委托相应流域管理机构组织评价。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工程,由水利部或其委托的单位组织评价。
第十一条 水利部和流域管理机构建立标准化评价专家库,评价专家组从专家库抽取评价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评价专家组成员的三分之二;被评价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所属流域管理机构的评价专家不得担任评价专家组成员。
第十二条 通过水利部评价的工程,认定为水利部标准化管理工程,进行通报。
第十三条 通过水利部评价的工程,由水利部委托流域管理机构每五年组织一次复评,水利部进行不定期抽查;流域管理机构所属工程由水利部或其委托的单位组织复评。对复评或抽查结果,水利部予以通报。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在工程复评上一年度向水利部提交复评申请。
第十四条 通过水利部评价的工程,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取消。
(一)未按期开展复评;
(二)未通过复评或抽查;
(三)工程安全鉴定为三类及以下(不可抗力造成的险情除外),且未完成除险加固;
(四)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五)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严重运行管理问题;
(六)发生其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重大事件。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有关考核标准(2019年修订发布,2021年部分修改)同时废止。已通过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验收的,在达到规定复核年限前依然有效。
大中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
类别 | 项目 | 标准化基本要求 | 水利部评价标准 |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评价指标及赋分 | |||
一 工程状况(230分) | 1.工程面貌与环境 | ①工程整体完好。 ②工程管理范围整洁有序。 ③工程管理范围绿化、水土保持良好 | 工程整体完好、外观整洁,工程管理范围整洁有序,无垃圾堆放现象;工程管理范围绿化程度较高,水土保持良好,水生态环境良好 | 25 | ①工程形象面貌较差,扣10分。 ②工程管理范围杂乱,存在垃圾杂物堆放问题,扣5分。 ③工程管理范围宜绿化区域绿化率60%~80%扣2分,低于60%扣5分。 ④管理范围存在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现象,水生态环境差,扣5分 |
2.挡水建筑物 | ①主坝和副坝完好。 ②防浪墙、反滤体完好。 ③与两岸及其他建筑物结合部位情况正常 | 主坝和副坝完好,坝面和护坡平整,坝体变形、渗流正常;防浪墙、反滤体、廊道、导渗排水沟完好;与两岸及其他建筑物结合部位变形、渗流情况正常;无高杆杂草、树木、洞穴蚁害 | 40 | ①坝顶、坝坡(面)存在变形、破损、裂缝、渗漏、碳化等问题,扣15分。 ②防浪墙、反滤体、廊道、导渗排水沟存在开裂、破损、堵塞现象,扣10分。 ③与两岸及其他建筑物结合部位存在异常变形、渗漏问题,扣10分。 ④存在高杆杂草、树木、洞穴蚁害等危害工程问题,扣5分 | |
3.泄水建筑物 | ①溢洪道、泄洪洞完好。 ②闸室、底板、消能工完好。 ③与坝体、边坡结合部位情况正常 | 溢洪道、泄洪洞完好,进出口通畅,闸室、底板、边墙、消能工结构完好、运行正常,与坝体、边坡结合部位变形、渗流情况正常 | 40 | ①结构存在开裂、剥蚀冲刷、水毁破损等现象,扣10分。 ②进出口存在阻水、淤塞、不畅问题,扣10分。 ③与坝体、边坡结合部位存在异常变形、渗漏问题,扣10分。 ④边坡存在落石、不稳定问题,扣10分 | |
一 工程状况(230分) | 4.输(引)水建筑物 | ①进水塔、输水洞(涵)、进出水口完好。 ②与坝体、边坡结合部位情况正常。 ③坝下埋涵无明显安全隐患 | 进水塔、输水洞(涵)完好,进出水口结构正常,与坝体、边坡结合部位变形、渗流情况正常,坝下埋涵无明显隐患 | 40 | ①进水塔存在变形开裂、剥蚀破损现象,扣10分。 ②输水洞(涵)及进出水口存在异常变形、渗漏问题,扣10分。 ③与坝体、边坡结合部位存在异常变形、渗漏问题,扣10分。 ④坝下埋涵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扣10分 |
5.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 | ①闸门及启闭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②机电设备和电源保障正常 | 闸门及启闭机设施完好,运行正常;门槽、钢丝绳、螺杆、液压部件、支座、止水正常,电气设备、供电电源正常,备用电源保障条件良好;启闭机房满足运行要求,定期开展闸门、启闭机安全检测与设备等级评定 | 40 | ①闸门及启闭设施存在变形、锈蚀问题,门槽结构、钢丝绳、螺杆、液压部件、行走支承、止水封条、限位装置存在缺陷,扣15分。 ②启闭机、电器设备、供电和备用电源存在老化、漏电、漏油、不稳定问题,扣15分。 ③启闭机房不完整、启闭设备未得到有效保护,或启闭机房破损,扣5分。 ④未定期开展闸门、启闭机安全检测及设备等级评定,扣5分 | |
6.管理设施 | ①水库雨水情测报、安全监测设施满足运行管理要求。 ②防汛道路、通信条件、电力供应满足防汛抢险要求 | 水库雨水情测报、安全监测、视频监视、警报设施,防汛道路、通信条件、电力供应、管理用房满足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要求 | 30 | ①雨水情测报、安全监测设施设置不足,扣10分。 ②视频监视、警报设施设置不足,稳定性、可靠性存在缺陷,扣5分。 ③防汛道路路况差、通信条件不可靠、电力供应不稳定,扣10分。 ④管理用房存在不足,扣5分 | |
7.标识标牌 | ①设置有责任人公示牌。 ②设置有安全警示标牌 | 工程管理区域内设置必要的工程标识、责任人牌、安全警示等标牌,内容准确清晰,设置合理 | 15 | ①工程名称简介、保护要求、宣传标识错乱、模糊,扣5分。 ②责任人公示牌内容不实、损坏模糊,扣5分。 ③安全警示标牌布局不合理、埋设不牢固,扣5分 | |
二 安全管理(280分) | 8.注册登记 | ①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 | 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信息完整准确,变更登记及时 | 30 | ①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此项不得分。 ②注册登记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存在虚假或错误问题等,扣20分。 ③注册登记信息与工程实际存在差异,变更登记不及时,扣10分 |
9.责任制 | ①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落实,完成公示公告。 ②责任人履职到位 | 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责任人落实,职责明确,履职到位 | 20 | ①责任人不落实,扣10分。 ②责任人履职存在不足,扣5分。 ③未定期组织或参加培训,扣5分 | |
10.工程划界 | ①工程管理范围完成划定,完成公告并设有界桩。 ②工程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明确 | 按照规定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管理范围设有界桩(实地桩或电子桩)和公告牌,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明确;管理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属明确 | 35 | ①未完成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此项不得分。 ②工程管理范围界桩和公告牌设置不合理、不齐全,扣10分。 ③工程保护范围划定率不足50%扣10分,未划定扣15分。 ④土地使用证领取率低于60%,每低10%扣2分,最高扣10分 | |
11.保护管理 | ①开展水事巡查,处置发现问题,做好巡查记录。 ②工程管理范围内无违规建设行为,工程保护范围内无危害工程运行安全的活动 | 依法开展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巡查,发现水事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做好调查取证、及时上报、配合查处工作,工程管理范围内无违规建设行为,工程保护范围内无危害工程安全活动 | 25 | ①未有效开展水事巡查工作,巡查不到位、记录不规范,扣5分。 ②发现问题未及时有效制止,调查取证、报告投诉、配合查处不力,扣5分。 ③工程管理范围内存在违规建设行为或危害工程安全活动,扣10分;工程保护范围内存在危害工程安全活动,扣5分 | |
二 安全管理(280分) | 12.安全鉴定 | ①按照规定开展大坝安全鉴定。 ②安全鉴定发现问题落实处理措施 |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及有关技术标准开展安全鉴定;鉴定成果用于指导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更新改造 | 50 |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展安全鉴定,此项不得分。 ②鉴定承担单位不符合规定,扣20分。 ③鉴定成果未用于指导水库安全运行、更新改造和除险加固等,扣15分。 ④末次安全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有遗留问题未整改,扣15分 |
13.防汛组织 | ①防汛抢险队伍落实,职责明确。 ②制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或推演 | 防汛抢险任务明确、队伍落实、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开展防汛检查,制定有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防汛抢险人员参加培训 | 20 | ①无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或预案未审批、报备,扣10分。 ②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防汛抢险任务不明确、队伍不落实、措施不具体,未开展演练,扣5分。 ③未开展防汛检查,扣5分 | |
14.防汛物料 | ①有明确的防汛物料储备制度,落实管理人员。 ②防汛物料储备满足要求,管理有序 | 防汛物料储备制度健全,落实专人管理;物料储备满足要求,仓储规范,齐备完好,存放有序,建档立卡;防汛通讯设备、抢险器具完好 | 25 | ①防汛物料储备制度不健全,调用规则不明确,未落实专人管理,扣10分。 ②防汛物料储备不满足要求,存放不当,台账混乱,扣10分。 ③通讯设备、抢险器具保障率低,扣5分 | |
15.应急预案 | ①制定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完成审批或报备。 ②开展演习演练 | 按照规定编制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完成审批或报备;应急预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突发事件报告和工程抢护机制明确,开展演习演练和宣传培训 | 25 | ①无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此项不得分。 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未完成审批或报备,扣10分。 ③预案内容不完整,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扣5分。 ④突发事件报告和工程抢护机制不明确,扣5分。 ⑤未开展演习演练和宣传培训,扣5分 | |
二 安全管理(280分) | 16.安全生产 | 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台账记录。 ③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④1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记录规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安全设施及器具配备齐全并定期检验,安全警示标识、危险源辨识牌等设置规范;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完成报备,开展演练;1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 50 | ①1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此项不得分。 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扣10分。 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及时,隐患整改治理不彻底,台账记录不规范,扣10分。 ④安全设施及器具不齐全,未定期检验或不能正常使用,安全警示标识、危险源辨识牌设置不规范,扣5分。 ⑤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编制、未报备,扣5分。 ⑥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演练,扣5分。 ⑦3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扣15分 |
三 运行管护(210分) | 17.雨水情测报 | ①开展雨水情测报。 ②运用雨水情测报成果指导调度运用 | 开展雨水情测报和洪水预测预报,测预报合格率符合规范要求,运用测报成果指导调度运用 | 25 | ①雨水情测报规范性、实时性不足,扣10分。 ②未开展洪水预报,扣5分;预报精度低,记录不完整,合格率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③未运用测报成果指导调度运用,扣5分 |
18.工程巡查 | ①开展工程巡查。 ②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按照规定开展日常巡查、年度巡查和特别巡查,巡查路线、频次和内容符合要求,巡查记录规范,发现问题处理及时到位 | 40 | ①未开展工程巡查,此项不得分。 ②巡查不规范,巡查路线、频次和内容不符合规定,扣15分。 ③巡查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扣10分。 ④巡查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到位,扣15分 | |
19.安全监测 | ①开展安全监测。 ②做好监测记录,开展整编分析 | 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监测,监测项目、频次符合要求,记录完整,数据可靠,资料整编分析及时,开展监测设备校验和比测 | 40 | ①未开展安全监测,此项不得分。 ②监测项目、频次、记录等不规范,扣15分。 ③缺测严重,数据可靠性差,整编分析不及时,扣15分。 ④监测设施考证资料缺失或不可靠,未定期开展监测设备校准,未定期对自动化监测项目进行人工比测,扣10分 | |
三 运行管护(210分) | 20.维修养护 | ①开展工程维修养护。 ②做好维修养护记录 | 按照规定开展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制定养护计划,实施过程规范,维修养护到位,工作记录完整;大修项目有设计和审批,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规范,资料齐全 | 40 | ①未开展维修养护,此项不得分。 ②维修养护不及时、不到位,扣15分。 ③未制定维修养护计划,实施过程不规范,未按计划完成,扣10分。 ④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标准不明确,过程管理不规范,扣5分。 ⑤大修项目无设计、无审批,验收不及时,扣5分。 ⑥维修养护记录缺失或混乱,扣5分 |
21.调度运用 | ①制定水库调度规程和方案(计划),调度运行计划落实。 ②调度操作流程规范,调度记录完整 | 按照规定编制水库调度规程和调度运用方案(计划),并经主管部门审批;调度运行计划落实,调度规则和要求清晰,防洪调度任务和方式明确;汛限水位控制严格,闸门操作规范,调度记录完整 | 40 | ①无水库调度规程或调度运用方案(计划),此项不得分。 ②调度规程或调度方案未审批,扣10分;调度原则、调度权限不清晰,修订不及时,调度指标和调度方式变动未履行程序,扣5分。 ③未严格执行调度规程、方案、计划和上级指令,扣10分。 ④调度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扣5分。 ⑤汛期违规超汛限水位蓄水,扣10分 | |
22.工程效益 | ①发挥工程设计效益。 ②社会服务、生态环境作用明显 | 工程防洪、供水、灌溉等功能充分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生态保护、改善环境、观光休闲等作用 | 25 | ①设计效益发挥不充分,扣15分。 ②社会服务、生态环境作用不明显,扣10分 | |
四 管理保障(180分) | 23.管理体制 | ①管理主体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②岗位设置和人员满足运行管理需要 | 管理体制顺畅,权责明晰,责任落实;管养机制健全,岗位设置合理,人员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管理单位有职工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 35 | ①管理体制不顺畅,扣10分。 ②管理机构不健全,岗位设置与职责不清晰,扣10分。 ③运行管护机制不健全,未实现管养分离,扣10分。 ④未开展业务培训,人员专业技能不足,扣5分 |
四 管理保障(180分) | 24.标准化工作手册 | ①编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满足运行管理需要 | 按照有关标准及文件要求,编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细化到管理事项、管理程序和管理岗位,针对性和执行性强 | 20 | ①未编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此项不得分。 ②标准化管理手册编制质量差,不能满足相关标准及文件要求,扣10分。 ③标准化管理手册未细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扣5分。 ④未按标准化管理手册执行,扣5分 |
25.规章制度 | ①管理制度满足需要,明示关键制度和规程 | 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要求明确,按规定明示关键制度和规程 | 30 | ①管理制度不健全,扣10分。 ②管理制度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落实或执行效果差,扣10分。 ③闸门操作等关键制度和规程未明示,扣10分 | |
26.经费保障 | ①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满足工程管护需要。 ②人员工资足额兑现 | 管理单位运行管理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及时足额保障,满足工程管护需要,来源渠道稳定,财务管理规范;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兑现,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按规定落实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 45 | ①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费用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扣20分。 ②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经费使用不规范,扣10分。 ③人员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福利待遇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扣10分。 ④未按规定落实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扣5分 | |
27.精神文明 | ①基层党建工作扎实,领导班子团结。 ②单位秩序良好,职工爱岗敬业 | 重视党建工作,注重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管理单位内部秩序良好,领导班子团结,职工爱岗敬业,文体活动丰富 | 20 | ①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此项不得分。 ②上级主管部门对单位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扣10分。 ③单位秩序一般,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不健全,扣10分 | |
四 管理保障(180分) | 28.档案管理 | ①档案有集中存放场所,档案管理人员落实,档案设施完好。 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存放管理有序 | 档案管理制度健全,配备档案管理人员;档案设施完好,各类档案分类清楚,存放有序,管理规范;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高 | 30 | ①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设施不足,扣10分。 ②档案管理人员不明确,扣5分。 ③档案内容不完整、资料缺失,扣10分。 ④工程档案信息化程度低,扣5分 |
五 信息化建设(100分) | 29.信息化平台建设 | ①应用工程信息化平台。 ②实现工程信息动态管理 | 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工程在线监管和自动化控制;工程信息及时动态更新,与水利部相关平台实现信息融合共享、上下贯通 | 40 | ①未应用工程信息化平台,此项不得分。 ②未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扣10分。 ③未实现在线监管或自动化控制,扣10分。 ④工程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扣10分。 ⑤工程信息未与水利部相关平台信息融合共享,扣10分 |
30.自动化监测预警 | ①监测监控基本信息录入平台。 ②监测监控出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措施 | 雨水情、安全监测、视频监控等关键信息接入信息化平台,实现动态管理;监测监控数据异常时,能够自动识别险情,及时预报预警 | 30 | ①雨水情、安全监测、视频监控等关键信息未接入信息化平台,扣10分。 ②数据异常时,无法自动识别险情,扣10分。 ③出现险情时,无法及时预警预报,扣10分 | |
31.网络安全管理 | ①制定并落实网络平台管理制度 | 网络平台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完善 | 30 | ①网络平台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扣10分。 ②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漏洞,扣20分 |
说明:1.本标准中“标准化基本要求”为省级制定标准化评价标准的基本要求,“水利部评价标准”为申报水利部标准化评价的标准。
2.部级标准化评价,根据标准化评价内容及要求采用千分制考核,总分达到920分(含)以上,且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四个类别评价得分均不低于该类别总分85%的为合格。评价中若出现合理缺项,合理缺项评价得分计算方法为“合理缺项得分=[项目所在类别评价得分/(项目所在类别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
3.表中扣分值为评分要点的最高扣分值,评分时可依据具体情况在该分值范围内酌情扣分。
大中型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
类别 | 项目 | 标准化基本要求 | 水利部评价标准 |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评价指标及赋分 | |||
一 工程状况(250分) | 1.工程面貌与环境 | ①工程整体完好。 ②工程管理范围整洁有序。 ③工程管理范围绿化、水土保持良好 | 工程整体完好、外观整洁,工程管理范围整洁有序;工程管理范围绿化程度较高,水土保持良好,水质和水生态环境良好 | 25 | ①工程形象面貌较差,扣10分。 ②工程管理范围杂乱,存在垃圾杂物堆放问题,扣5分。 ③工程管理范围宜绿化区域绿化率60%~80%扣2分,低于60%扣5分。 ④管理范围存在水土流失现象,水生态环境差,扣5分 |
2.闸室 | ①闸室结构(闸墩、底板、边墙等)及两岸连接建筑物安全,无明显倾斜、开裂、不均匀沉降等重大缺陷。 ②消能防冲及防渗排水设施运行正常 | 闸室结构(闸墩、底板、边墙等)及两岸连接建筑物安全,无倾斜、开裂、不均匀沉降等安全缺陷;消能防冲及防渗排水设施完整、运行正常;闸室结构表面无破损、露筋、剥蚀、开裂;闸室无漂浮物,上下游连接段无明显淤积 | 50 | ①闸室结构(闸墩、底板、边墙等)及两岸连接建筑物不安全,存在明显倾斜、开裂、不均匀沉降等重大缺陷,此项不得分。 ②消能防冲及防渗排水设施破损,影响正常运行,扣10分。 ③混凝土结构破损、露筋、剥蚀等,每处扣2分,最高扣10分;闸室结构存在贯穿裂缝,每处扣5分,最高扣20分。 ④闸室有成堆漂浮物,扣5分;闸室上下游连接段淤积明显,扣5分 | |
一 工程状况(250分) | 3.闸门 | ①闸门能正常启闭。 ②闸门无裂纹,无明显变形、卡阻,止水正常 | 闸门启闭顺畅,止水正常,表面整洁,无裂纹,无明显变形、卡阻、锈蚀,埋件、承载构件、行走支承零部件无缺陷,止水装置密封可靠;吊耳无裂纹或锈损;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测及设备等级评定;冰冻期间对闸门采取防冰冻措施 | 45 | ①闸门无法正常启闭,此项不得分。 ②闸门表面不整洁,扣5分;止水效果差,漏水严重,扣10分。 ③门体存在变形、锈蚀、卡阻等缺陷,扣10分。 ④行走支承有缺陷,扣3分;埋件、承载构件变形,扣5分;吊耳存在裂纹或锈损,扣2分。 ⑤未按规定开展闸门安全检测及设备等级评定,扣5分。 ⑥冰冻期间未对闸门采取防冰冻措施,扣5分 |
4.启闭机及机电设备 | ①启闭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②机电设备运行正常,指示准确 | 启闭设备整洁,启闭机运行顺畅,无锈蚀、漏油、损坏等,钢丝绳、螺杆或液压部件等无异常,保护和限位装置有效;机电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按规定对电气设备、指示仪表、避雷设施、接地等进行定期检验,无安全隐患;线路整齐、牢固、标注清晰;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测及设备等级评定;备用电源可靠 | 45 | ①启闭设施或机电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此项不得分。 ②启闭机有明显锈蚀扣5分;漏油严重扣5分;无保护或限位装置扣5分;保护或限位装置安装不到位,扣5分;钢丝绳有断丝、缠绕厚度等不满足规范要求,螺杆有弯曲或液压部件存在严重缺陷,扣5分;启闭机房开裂、漏水、环境卫生差等,扣5分。 ③电气设备、指示仪表、避雷设施、接地等未定期检验,扣5分;线路凌乱、松动、标注不清晰,扣5分。 ④未按规定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测及设备等级评定,扣5分。 ⑤备用电源未按有关规定维护,扣5分 | |
5.上下游河道和堤防 | ①河道无影响运行安全的严重冲刷或淤积。 ②两岸堤防规整 | 上下游河道无明显淤积或冲刷;两岸堤防完整、完好 | 40 | ①管理范围内上下游河道冲刷或淤积严重,影响运行安全,扣20分;冲刷或淤积明显,尚不影响安全,扣10分。 ②两岸堤防存在渗漏、塌陷、开裂等现象,每个缺陷扣5分,最高扣20分 | |
一 工程状况(250分) | 6.管理设施 | ①雨水情测报、安全监测设施满足运行管理要求。 ②防汛道路、通信条件、电力供应满足防汛抢险要求 | 雨水情测报、安全监测、视频监视、警报设施,防汛道路、通信条件、电力供应、管理用房满足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要求 | 30 | ①雨水情测报、安全监测设施设置不足,扣10分。 ②视频监视、警报设施设置不足,稳定性、可靠性存在缺陷,扣5分。 ③防汛道路路况差、通信条件不可靠、电力供应不稳定,扣10分。 ④管理用房存在不足,扣5分 |
7.标识标牌 | ①设置有责任人公示牌。 ②设置有安全警示标牌 | 工程管理区域内设置必要的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安全警示等标牌,内容准确清晰,设置合理 | 15 | ①工程简介、保护要求、宣传标识错乱、模糊,扣5分。 ②责任人公示牌内容不实、损坏模糊,扣5分。 ③安全警示标牌布局不合理、埋设不牢固,扣5分 | |
二 安全管理(230分) | 8.注册登记 | ①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 | 按照《水闸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完成注册登记;登记信息完整准确,更新及时 | 30 | ①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此项不得分。 ②注册登记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存在虚假或错误问题等,扣20分。 ③注册登记信息变更不及时,信息与工程实际存在差异,扣10分 |
9.工程划界 | ①工程管理范围完成划定,完成公告并设有界桩。 ②工程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明确 | 按照规定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管理范围设有界桩(实地桩或电子桩)和公告牌,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明确;管理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属明确 | 35 | ①未完成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此项不得分。 ②工程管理范围界桩和公告牌设置不合理、不齐全,扣10分。 ③工程保护范围划定率不足50%扣10分,未划定扣15分。 ④土地使用证领取率低于60%,每低10%扣2分,最高扣10分 | |
二 安全管理(230分) | 10.保护管理 | ①开展水事巡查工作,处置发现问题,做好巡查记录。 ②工程管理范围内无违规建设行为,工程保护范围内无危害工程运行安全的活动 | 依法开展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巡查,发现水事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做好调查取证、及时上报、配合查处工作,工程管理范围内无违规建设行为,工程保护范围内无危害工程安全活动 | 25 | ①未有效开展水事巡查工作,巡查不到位、记录不规范,扣5分。 ②发现问题未及时有效制止,调查取证、报告投诉、配合查处不力,扣5分。 ③工程管理范围内存在违规建设行为或危害工程安全活动,扣10分;工程保护范围内存在危害工程安全活动,扣5分 |
11.安全鉴定 | ①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 ②鉴定发现问题落实处理措施 | 按照《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及《水闸安全评价导则》开展安全鉴定;鉴定成果用于指导水闸的安全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更新改造 | 50 |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展安全鉴定,此项不得分。 ②鉴定承担单位不符合规定,扣20分。 ③鉴定成果未用于指导水闸安全运行、更新改造和除险加固等,扣15分。 ④末次安全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有遗留问题未整改,扣15分 | |
12.防汛管理 | ①有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演练。 ②有必要防汛物资。 ③预警、预报信息畅通 | 防汛组织体系健全;防汛责任制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落实并演练;按规定开展汛前检查;配备必要的抢险工具、器材设备,明确大宗防汛物资存放方式和调运线路,物资管理资料完备;预警、预报信息畅通 | 40 | ①防汛组织体系不健全,防汛责任制不落实,扣10分。 ②无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扣10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差,可操作性不强,未开展演练,扣5分;防汛抢险队伍组织、人员、任务、培训未落实,扣5分。 ③未开展汛前检查,扣5分。 ④抢险工具、器材配备不完备、大宗防汛物资存放方式或调运线路不明确,扣3分;物资管理资料不完备,扣2分。 ⑤预警、报汛、调度体系不完善,扣5分 | |
二 安全管理(230分) | 13.安全生产 | 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台账记录。 ③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④1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记录规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安全设施及器具配备齐全并定期检验,安全警示标识、危险源辨识牌等设置规范;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完成报备,开展演练;1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 50 | ①1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此项不得分。 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扣10分。 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及时,隐患整改治理不彻底,台账记录不规范,扣10分。 ④安全设施及器具不齐全,未定期检验或不能正常使用,安全警示标识、危险源辨识牌设置不规范,扣5分。 ⑤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编制、未报备,扣5分。 ⑥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演练,扣5分。 ⑦3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扣15分 |
三 运行管护(240分) | 14.管理细则 | ①制订有关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及时制订完善水闸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如工程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制度、工程调度运用制度、闸门启闭机操作规程、工程维修养护制度等),内容清晰,要求明确 | 30 | ①未制定管理实施细则,此项不得分。 ②细则内容不完善,扣10分。 ③未及时修订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扣10分。 ④细则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扣10分 |
15.工程巡查 | ①开展工程巡查。 ②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按照《水闸技术管理规程》开展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巡查路线、频次和内容符合要求,记录规范,发现问题处理及时到位 | 40 | ①未开展工程巡查,此项不得分。 ②巡查不规范,巡查路线、频次和内容不符合规定,扣15分。 ③巡查记录不规范、不准确,扣10分。 ④巡查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到位,扣15分 | |
16.安全监测 | ①开展安全监测。 ②做好监测数据记录、整编、分析工作 | 按照《水闸安全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安全监测,监测项目、频次符合要求;数据可靠,记录完整,资料整编分析有效;定期开展监测设备校验和比测 | 40 | ①未开展安全监测,此项不得分。 ②监测项目、频次、记录等不规范,扣15分。 ③缺测严重,数据可靠性差,整编分析不及时,扣15分。 ④监测设施考证资料缺失或不可靠,未定期开展监测设备校准,未定期对自动化监测项目进行人工比测,扣10分 | |
三 运行管护(240) | 17.维修养护 | ①开展工程维修养护。 ②有维修养护记录 | 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维修养护,制定维修养护计划,实施过程规范,维修养护到位,工作记录完整;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验收,项目资料齐全 | 40 | ①未开展维修养护,此项不得分。 ②维修养护不及时、不到位,扣15分。 ③未制定维修养护计划,实施过程不规范,未按计划完成,扣10分。 ④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标准不明确,过程管理不规范,扣5分。 ⑤大修项目无设计、无审批,验收不及时,扣5分。 ⑥维修养护记录缺失或混乱,扣5分 |
18.控制运用 | ①有按规定批复或备案的水闸控制运用计划或调度方案。 ②调度运行计划和指令执行到位。 ③有调度运用记录 | 有水闸控制运用计划或调度方案并按规定申请批复或备案;按控制运用计划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 50 | ①无水闸控制运用计划或调度方案,此项不得分。 ②控制运用计划或调度方案未按规定报批或备案,扣15分;控制运用计划或调度方案编制质量差,调度原则、调度权限不清晰,扣5分;修订不及时,调度指标和调度方式变动未履行程序,扣10分。 ③未按计划或指令实施水闸控制运用,扣15分;调度过程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等,扣5分 | |
19.操作运行 | ①有闸门及启闭设备操作规程,并明示。 ②操作流程规范,有操作记录 | 按照规定编制闸门及启闭设备操作规程,并明示;根据工程实际,编制详细的操作手册,内容应包括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等操作流程等;严格按规程和调度指令操作运行,操作人员固定,定期培训;无人为事故;操作记录规范 | 40 | ①无闸门及启闭设备操作规程,此项不得分。 ②操作规程未明示,扣5分;未按规程进行操作,扣15分;操作人员不固定,不能定期培训,扣5分。 ③有记录不规范,无负责人签字或别人代签,扣5分;操作完成后,未按要求及时反馈操作结果,每发现一次扣1分,最高扣5分。 ④未编制详细操作手册,扣5分 | |
四 管理保障(180分) | 20.管理体制 | ①管理主体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②岗位设置和人员满足运行管理需要 | 管理体制顺畅,权责明晰,责任落实;管养机制健全,岗位设置合理,人员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管理单位有职工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 35 | ①管理体制不顺畅,扣10分。 ②管理机构不健全,岗位设置与职责不清晰,扣10分。 ③运行管护机制不健全,未实现管养分离,扣10分。 ④未开展业务培训,人员专业技能不足,扣5分 |
四 管理保障(180分) | 21.标准化工作手册 | ①编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满足运行管理需要 | 按照有关标准及文件要求,编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细化到管理事项、管理程序和管理岗位,针对性和执行性强 | 20 | ①未编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此项不得分。 ②标准化管理手册编制质量差,不能满足相关标准及文件要求,扣10分。 ③标准化管理手册未细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扣5分。 ④未按标准化管理手册执行,扣5分 |
22.规章制度 | ①管理制度满足需要,明示关键制度和规程 | 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要求明确,按规定明示关键制度和规程 | 30 | ①管理制度不健全,扣10分。 ②管理制度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落实或执行效果差,扣10分。 ③闸门操作等关键制度和规程未明示,扣10分 | |
23.经费保障 | ①工程运行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满足工程管护需要。 ②人员工资足额兑现 | 管理单位运行管理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及时足额保障,满足工程管护需要,来源渠道畅通稳定,财务管理规范;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兑现,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按规定落实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 45 | ①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费用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扣20分。 ②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经费使用不规范,扣10分。 ③人员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福利待遇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扣10分。 ④未按规定落实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扣5分 | |
24.精神文明 | ①基层党建工作扎实,领导班子团结。 ②单位秩序良好,职工爱岗敬业 | 重视党建工作,注重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管理单位内部秩序良好,领导班子团结,职工爱岗敬业,文体活动丰富 | 20 | ①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此项不得分。 ②上级主管部门对单位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扣10分。 ③单位秩序一般,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不健全,扣10分 | |
25.档案管理 | ①档案有集中存放场所,档案管理人员落实,档案设施完好。 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存放管理有序 | 档案管理制度健全,配备档案管理人员;档案设施完好,各类档案分类清楚,存放有序,管理规范;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高 | 30 | ①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设施不足,扣10分。 ②档案管理人员不明确,扣5分。 ③档案内容不完整、资料缺失,扣10分。 ④工程档案信息化程度低,扣5分 | |
五 信息化建设(100分) | 26.信息化平台建设 | ①应用工程信息化平台。 ②实现工程信息动态管理 | 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工程在线监管和自动化控制;工程信息及时动态更新,与水利部相关平台实现信息融合共享、上下贯通 | 40 | ①未应用工程信息化平台,此项不得分。 ②未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扣10分。 ③未实现在线监管或自动化控制,扣10分。 ④工程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扣10分。 ⑤工程信息未与水利部相关平台信息融合共享,扣10分 |
27.自动化监测预警 | ①监测监控基本信息录入平台。 ②监测监控出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措施 | 雨水情、安全监测、视频监控等关键信息接入信息化平台,实现动态管理;监测监控数据异常时,能够自动识别险情,及时预报预警 | 30 | ①雨水情、安全监测、视频监控等关键信息未接入信息化平台,扣10分。 ②数据异常时,无法自动识别险情,扣10分。 ③出现险情时,无法及时预警预报,扣10分 | |
28.网络安全管理 | ①制定并落实网络平台管理制度 | 网络平台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完善 | 30 | ①网络平台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扣10分。 ②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漏洞,扣20分 |
说明:1.本标准中“标准化基本要求”为省级制定标准化评价标准的基本要求,“水利部评价标准”为申报水利部标准化评价的标准。
2.部级标准化评价,根据标准化评价内容及要求采用千分制考核,总分达到920分(含)以上,且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四个类别
评价得分均不低于该类别总分85%的为合格。评价中若出现合理缺项,合理缺项评价得分计算方法为“合理缺项得分=[项目所在类别评价得分/(项目
所在类别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
3.表中扣分值为评分要点的最高扣分值,评分时可依据具体情况在该分值范围内酌情扣分。
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
类别 | 项目 | 标准化基本要求 | 水利部评价标准 |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评价指标及赋分 | |||||||
一 工程状况(240分) | 1.堤身 | ①堤顶、堤肩完整平顺,无杂草、垃圾。 ②堤坡无明显凹陷、起伏等 | 堤身断面、护堤地宽度保持设计或竣工验收的尺度;堤肩线直、弧圆,堤坡平顺;堤身无裂缝、冲沟、无洞穴、无杂物垃圾堆放;护堤地边界明确 | 40 | ①堤身断面(高程、顶宽、堤坡)、护堤地(面积)未保持设计或竣工验收尺度,每项(处)扣5分,最高扣20分。 ②堤顶、堤肩线不顺畅,扣5分。 ③堤坡不平顺,有明显凹陷、起伏等,扣5分。 ④发现堤身裂缝、冲沟、洞穴、堆放杂物垃圾等情况,每处扣5分,最高扣10分 | ||||
2.堤防道路 | ①堤防道路完整、平坦。 ②满足防汛抢险通车要求 | 堤防道路畅通,满足防汛抢险通车要求;堤顶(后戗、防汛路)路面完整、平坦,无坑、无明显凹陷和波状起伏,雨后无积水;上堤辅道与堤坡交线顺直、规整,未侵蚀堤身 | 30 | ①堤防道路路面不平,明显凹陷,雨后有积水,扣10分。 ②堤顶路面或上堤辅道路面有裂缝、坑洼等情况,扣10分。 ③上堤辅道与堤坡交线不规整,每处扣5分,最高扣10分 | |||||
3.堤岸防护工程 | ①堤岸防护工程封顶严密。 ②表面无明显缺陷、洼坑及局部砌石松动变形或脱落等现象 | 堤岸防护工程(护坡、护岸、丁坝、护脚等)无缺损、无坍塌、无松动;堤面平整;护坡平顺;工程整洁美观 | 40 | ①工程有缺损、坍塌、松动,每处扣5分,最高扣15分。 ②堤面不平整,扣10分;护坡不平顺,扣10分。 ③工程上杂草丛生,脏、乱、差,扣5分 | |||||
类别 | 项目 | 标准化基本要求 | 水利部评价标准 |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评价指标及赋分 | |||||||
一 工程状况(240分) | 4.穿堤建筑物 | ①穿堤建筑物堤段无明显沉降、裂缝、空隙等重大缺陷和隐患 | 穿堤建筑物堤段无重大隐患;穿堤建筑物(桥梁、涵闸、各类管线等)符合安全运行要求;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养护良好、运转灵活;混凝土无老化、破损现象;堤身与建筑物联结可靠,接合部无隐患、无不均匀沉降裂缝、空隙、渗漏现象;非直管穿堤建筑物情况清楚、责任明确、安全监管到位 | 40 | ①穿堤建筑物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扣10分。 ②启闭机运转不灵活、金属构件严重锈蚀,扣5分。 ③混凝土老化、破损、裂缝,每处扣5分,最高扣10分。 ④发现明显沉降、渗漏等现象,扣10分。 ⑤非直管穿堤建筑物情况不清楚、责任不明确、安全监管不到位,扣5分 | ||||
5.生物防护工程 | ①堤(坝)坡草皮整齐无缺失,无高杆杂草。 ②工程管理范围内,林木种类、布局符合《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要求,宜绿化区域绿化率达80%以上 | 工程管理范围内树、草种植合理,宜植防护林的地段形成生物防护体系;堤(坝)坡草皮整齐,无高杆杂草;堤肩草皮(有堤肩边埂的除外)每侧宽0.5m以上;林木缺损率小于5%,无病虫害;有计划对林木进行间伐更新 | 30 | ①堤(坝)坡草皮不整齐、有高杆杂草等,扣5分。 ②宜植地段未形成生物防护体系,扣2分。 ③宜绿化区域绿化率达不到80%,扣3分。 ④堤肩草皮不满足要求,扣2分。 ⑤林木缺损率高于5%,每缺损5%扣5分,最高扣10分。 ⑥发现病虫害未及时处理或处理效果不好,扣5分。 ⑦林木间伐更新无计划,扣3分 | |||||
6.工程排水系统 | ①排水设施齐全,系统完善。 ②堤防工程排水畅通 | 工程排水畅通;按规定各类工程排水沟、减压井、排渗沟齐全、畅通,沟内杂草、杂物清理及时,无堵塞、破损现象 | 20 | ①工程排水系统不完善,扣15分。 ②排水沟、减压井、排渗沟堵塞、破损,扣5分 | |||||
类别 | 项目 | 标准化基本要求 | 水利部评价标准 |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评价指标及赋分 | |||||||
一 工程状况(240分) | 7.办公设施和环境 | ①有必要的办公场所 | 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管理单位庭院整洁,环境优美,绿化程度高;按《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配备相应的管理设施设备 | 20 | ①管理用房及文体等配套设施不完善或管理混乱,扣5分。 ②管理单位(包括基层站、所、段等)办公、生产、生活等环境较差,扣5分。 ③环境绿化不足或存在乱放垃圾杂物现象,扣5分。 ④未按规范配置相应的管理设施设备,扣5分 | ||||
8.标志标牌 | ①设置有工程简介牌。 ②设置有安全警示标牌 | 标志标牌设置合理;按照《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要求设置各类工程管理标志标牌,标志标牌规范统一、布局合理、埋设牢固、齐全醒目 | 20 | ①标志标牌(里程桩、禁行杆、限速(重)牌、分界牌、险工险段及工程标牌、工程简介牌等)不规范、不统一,扣10分。 ②标志标牌布局不醒目、不美观,扣5分。 ③标志标牌布局不合理、埋设不牢固,扣5分 | |||||
二 安全管理(340分) | 9.信息登记 | ①按规定完成堤防信息登记 | 开展堤防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完整准确,更新及时 | 30 | ①未开展信息登记,此项不得分。 ②登记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扣10分。 ③登记信息更新不及时,扣10分。 ④险工险段信息未及时上报更新,扣10分 | ||||
10.工程标准 | ①堤防工程达到设计防洪标准 | 堤防工程已完工或已达标加固,堤身断面、堤顶(后戗、防汛道路)满足设计要求 | 20 | ①达不到设计防洪(或竣工验收)标准,按长度计,每10%扣5分,最高扣20分 | |||||
11.隐患排查治理及险工险段管理 | ①险点隐患记录清楚,险工险段判别准确。 ②险点隐患及时处理。 ③险工险段落实度汛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 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和险工险段判别,工程险点隐患和险工险段情况清楚;险点隐患及时处理,险工险段落实度汛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安全评价 | 50 | ①工程险点隐患和险工险段情况不清楚,扣15分。 ②险点隐患未及时处理,险工险段未落实度汛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扣20分。 ③重点堤段或险工险段未按《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要求开展堤防安全评价,扣15分 | |||||
类别 | 项目 | 标准化基本要求 | 水利部评价标准 |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评价指标及赋分 | |||||||
二 安全管理(340分) | 12.工程划界 | ①工程管理范围完成划定,完成公告并设有界桩。 ②工程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明确 | 按照规定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管理范围设有界桩(实地桩或电子桩)和公告牌,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明确;管理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属明确 | 35 | ①未完成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此项不得分。 ②工程管理范围界桩和公告牌设置不合理、不齐全,扣10分。 ③工程保护范围划定率不足50%扣10分,未划定扣15分。 ④土地使用证领取率低于60%,每低10%扣2分,最高扣10分 | ||||
13.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 | ①掌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情况,开展巡查 | 依法对涉河项目和活动开展巡查;河道滩地、岸线开发利用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规定;掌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情况;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及竣工验收资料齐全;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活动,及时制止、上报、配合查处工作 | 25 | ①违法违规利用岸线和滩地,扣10分。 ②对河道内建设项目和活动情况不掌握,扣5分。 ③日常巡查工作不力,扣5分。 ④建设项目资料不全,扣5分 | |||||
14.河道清障 | ①对河道内阻水林木和高秆作物、阻水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清楚,并已采取相关措施 | 对河道内阻水林木和高秆作物、阻水建筑物构筑物的种类、规模、位置、设障单位等情况清楚;及时提出清障方案并督促完成清障任务;无违规设障现象 | 20 | ①对河道内阻水林木和高秆作物、阻水建筑物构筑物情况不清楚,扣10分。 ②无清障计划或方案,扣5分。 ③对违规设障制止不力,扣5分 | |||||
15.保护管理 | ①开展水事巡查,处置发现问题,做好巡查记录。 ②工程管理范围内无违规建设行为。 ③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内无危害工程运行安全的活动 | 依法开展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巡查,发现水事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并做好调查取证、及时上报、配合查处工作,工程管理范围内无违规建设行为;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内无危害工程运行安全的活动 | 30 | ①未有效开展水事巡查工作,巡查不到位、记录不规范,扣5分。 ②发现问题未及时有效制止,扣5分;调查取证、报告投诉、配合查处不力,扣5分。 ③未开展必要的水法规宣传培训,扣5分。 ④工程管理范围内有违规建设行为,扣5分。 ⑤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内有危害工程运行安全的活动,扣5分 | |||||
类别 | 项目 | 标准化基本要求 | 水利部评价标准 |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评价指标及赋分 | |||||||
二 安全管理(340分) | 16.防汛组织 | ①建立防汛责任制。 ②防汛抢险队伍落实,职责明确 | 防汛责任制落实,组织体系健全;防汛抢险队伍落实,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定期培训 | 20 | ①防汛责任制不落实,组织体系不健全,扣10分。 ②防汛抢险队伍不落实,职责不清晰,任务不明确,扣5分。 ③防汛抢险队伍未开展培训,扣5分 | ||||
17.防汛准备 | ①按要求编制所辖范围的防洪预案。 ②适时开展防汛演练 | 按规定做好汛前防汛检查;根据防洪预案,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开展防汛演练;基础资料齐全,图表(包括防汛指挥图、调度运用计划图表及险工险段等图表)准确规范;及时检修维护通信线路、设备,保障通信畅通 | 20 | ①未开展汛前检查,扣5分。 ②防洪预案、度汛措施不落实,未开展防汛演练,扣5分。 ③基础资料不全、图表不规范,扣5分。 ④通信线路、设备检修不及时,通信系统运行不可靠,扣5分 | |||||
18.防汛物料 | ①有明确的防汛物料储备制度,落实管理人员。 ②防汛物料储备满足要求,管理有序 | 防汛物料储备制度健全,落实专人管理;物料储备满足要求,仓储规范,齐备完好,存放有序,建档立卡;抢险设备、器具完好;有防汛物资储备分布图或防汛物资抢险调运图,调运及时、方便 | 20 | ①防汛物料储备制度不健全,调用规则不明确,未落实专人管理,扣5分。 ②防汛物料储备不满足要求,存放不当,台账混乱,扣5分。 ③抢险设备、器具保障率低,扣5分。 ④无防汛物资储备分布图或防汛物资抢险调运图,扣5分 | |||||
19.工程抢险 | ①及时发现险情,并且报告准确。 ②制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 制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险情发现及时,报告准确;抢险方(预)案落实;险情抢护及时,措施得当 | 20 | ①无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或预案操作性不强,抢险方(预)案不落实,扣10分。 ②险情抢护不及时,措施不得当,扣10分 | |||||
类别 | 项目 | 标准化基本要求 | 水利部评价标准 |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评价指标及赋分 | |||||||
二 安全管理(340分) | 20.安全生产 | 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台账记录。 ③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④1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记录规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安全设施及器具配备齐全并定期检验,安全警示标识、危险源辨识牌等设置规范;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完成报备,开展演练;1年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 50 | ①1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此项不得分。 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扣10分。 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及时,隐患整改治理不彻底,台账记录不规范,扣10分。 ④安全设施及器具不齐全,未定期检验或不能正常使用,安全警示标识、危险源辨识牌设置不规范,扣5分。 ⑤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编制、未报备,扣5分。 ⑥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演练,扣5分。 ⑦3年内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扣15分 | ||||
三 运行管护(190分) | 21.工程巡查 | ①开展工程巡查工作。 ②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按照相关规程规定开展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全面,记录详细规范;发现处理及时到位 | 50 | ①未开展工程巡查,此项不得分。 ②巡查不规范,巡查路线、频次和内容不符合规定,扣15分。 ③巡查记录不规范、不准确,扣15分。 ④巡查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到位,扣20分 | ||||
22.工程观测与监测 | ①对重点河段开展水位等观测。 ②观测设施完好 | 按要求对工程及河势水位进行观测;观测资料及时分析,整编成册;观测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按规定有计划的进行堤防隐患探查和河道防护工程根石探测;对重要堤段、重点部位按规定开展安全监测,沉降位移等监测项目、频次符合要求,数据可靠,记录完整,资料整编分析及时,定期开展设备校验和比测 | 40 | ①未开展观测或监测,此项不得分。 ②观测频次不满足要求,扣5分。 ③观测资料未分析,或整编不规范,扣5分。 ④观测设施完好率低于90%,每低5%扣1分,最高扣5分。 ⑤未对堤防进行隐患探测和根石探测,扣5分。 ⑥监测设施资料缺失或不可靠,扣5分。 ⑦监测项目、记录等不符合要求,缺测严重或可靠性差,扣5分;整编分析质量差,扣5分。 ⑧未定期开展设备校准和比测,扣5分 | |||||
类别 | 项目 | 标准化基本要求 | 水利部评价标准 |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评价指标及赋分 | |||||||
三 运行管护(190分) | 23.维修养护 | ①开展工程维修养护。 ②有维修养护记录 | 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维修养护,制定养护计划,实施过程规范,维修养护到位,工作记录完整;大修项目有设计和审批,按计划完成;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验收,项目资料齐全 | 50 | ①未开展维修养护,此项不得分。 ②维修养护不及时、不到位,扣15分。 ③未制定维修养护计划,实施过程不规范,未按计划完成,扣10分。 ④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标准不明确,过程管理不规范,扣10分。 ⑤大修项目无设计、无审批,验收不及时,扣10分。 ⑥维修养护记录缺失或混乱,扣5分 | ||||
24.害堤动物防治 | ①对害堤动物基本情况清楚。 ②对害堤动物有防治措施 | 在害堤动物活动区有防治措施,防治效果好;无獾狐、白蚁等洞穴 | 30 | ①害堤动物防治措施不落实,或防治效果不好,扣15分。 ②发现獾狐、白蚁等洞穴未及时处理,每处扣5分,最高扣15分 | |||||
25.河道供排水 | ①河道供排水功能发挥正常 | 制定河道(网、闸、站)供水计划,调度合理;供、排水能力达到设计要求;防洪、排涝实现联网调度 | 20 | ①河道供水计划不落实、调度不合理,扣10分。 ②供、排水能力未达到设计要求,扣5分。 ③防洪、排涝调度不合理,未实现联网调度,扣5分 | |||||
四 管理保障(180分) | 26.管理体制 | ①管理主体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②岗位设置和人员满足运行管理需要 | 管理体制顺畅,权责明晰,责任落实;管养机制健全,岗位设置合理,人员满足工程管理需要;单位有职工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 35 | ①管理体制不顺,扣10分。 ②机构不健全,岗位设置与职责不清晰,扣10分。 ③管养机制不健全,未实现管养分离,扣10分。 ④未开展业务培训,人员专业技能不足,扣5分 | ||||
27.标准化工作手册 | ①编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满足运行管理需要 | 按照有关标准及文件要求,编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细化到管理事项、管理程序和管理岗位,针对性和执行性强 | 20 | ①未编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手册,此项不得分。 ②标准化管理手册编制质量差,不能满足相关标准及文件要求,扣10分。 ③标准化管理手册未细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扣5分。 ④未按标准化管理手册执行,扣5分 | |||||
类别 | 项目 | 标准化基本要求 | 水利部评价标准 |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评价指标及赋分 | |||||||
四 管理保障(180分) | 28.规章制度 | ①管理制度满足需要 | 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要求明确 | 30 | ①管理制度不健全,扣20分。 ②管理制度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落实或执行效果差,扣10分 | ||||
29.经费保障 | ①工程运行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满足工程管护需要。 ②人员工资足额兑现 | 管理单位运行管理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及时足额保障,满足工程管护需要,来源渠道畅通稳定,财务管理规范;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兑现,福利待遇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按规定落实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 45 | ①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费用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扣20分。 ②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等经费使用不规范,扣10分。 ③人员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福利待遇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扣10分。 ④未按规定落实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扣5分 | |||||
30.精神文明 | ①基层党建工作扎实。 ②领导班子团结,职工爱岗敬业。 ③单位秩序良好 | 重视党建工作,注重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管理单位内部秩序良好,领导班子团结,职工爱岗敬业,文体活动丰富 | 20 | ①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此项不得分。 ②上级主管部门对单位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扣10分。 ③单位秩序一般,精神文明和水文化建设不健全,扣10分 | |||||
31.档案管理 | ①档案有集中存放场所,档案管理人员落实,档案设施完好。 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存放管理有序 | 档案管理制度健全,配备档案管理人员;档案设施完好,各类档案分类清楚,存放有序,管理规范;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高 | 30 | ①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设施不足,扣10分。 ②档案管理人员不明确,扣5分。 ③档案内容不完整、资料缺失,扣10分。 ④工程档案信息化程度低,扣5分 | |||||
类别 | 项目 | 标准化基本要求 | 水利部评价标准 | ||||||
评价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评价指标及赋分 | |||||||
五 信息化建设(50分) | 32.信息化平台建设 | ①应用工程信息化平台。 ②实现工程信息动态管理 | 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工程在线监管;工程信息及时动态更新,与水利部相关平台实现信息融合共享、上下贯通 | 20 | ①未应用工程信息化平台,此项不得分。 ②未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扣5分。 ③未实现在线监管,扣5分。 ④工程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扣5分。 ⑤工程信息未与水利部相关平台信息融合共享,扣5分 | ||||
33.自动化监测预警 | ①监测监控基本信息录入平台。 ②监测监控出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措施 | 雨水情、安全监测、视频监控等关键信息接入信息化平台,实现动态管理;监测监控数据异常时,能够自动识别险情,及时预报预警 | 15 | ①雨水情、安全监测、视频监控等关键信息未接入信息化平台,扣5分。 ②数据异常时,无法自动识别险情,扣5分。 ③出现险情时,无法及时预警预报,扣5分 | |||||
34.网络安全管理 | ①制定并落实网络平台管理制度 | 网络平台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健全;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完善 | 15 | ①网络平台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扣5分。 ②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漏洞,扣10分 |
说明:1.本标准中“标准化基本要求”为省级制定标准化评价标准的基本要求,“水利部评价标准”为申报水利部标准化评价的标准。
2.部级标准化评价,根据标准化评价内容及要求采用千分制考核,总分达到920分(含)以上,且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四个类别
评价得分均不低于该类别总分85%的为合格。评价中若出现合理缺项,合理缺项评价得分计算方法为“合理缺项得分=[项目所在类别评价得分/(项目
所在类别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
3.表中扣分值为评分要点的最高扣分值,评分时可依据具体情况在该分值范围内酌情扣分。
4.原则上县域内同一法人单位管理的同一河流(湖泊)上的堤防工程视为同一个评价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