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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关于1998年全国伤亡事故情况的通报

发 文 号:国经贸安全[1999]278号
发布单位:国经贸安全[1999]278号

关于1998年全国伤亡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1998年,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遵照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事故预防,为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人员伤亡事故呈下趋势,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衡。但是,各地安全生产发展不平衡,有些事故还较严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国各类人员伤亡事故情况
(一)工矿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15372起,死亡14660人,重伤5623人,轻伤2232人,比上年分别下降16.63%、16.51%、9.72%和14.62%。其中矿山企业事故5674起,死亡9221人,重伤1122人,轻伤187人,比上年分别下降23.71%、18.15%、23.05%和3.89%;非矿山企业事故9698起,死亡5439人,重伤4501人,轻伤2045人,比上年分别下降11.86%、13.57%、4.48%和15.99%。
(二)发生火灾(不含森林、草原等火灾)14.1万起,死亡2380人,伤4894人,直接经济损失14.4亿元,比上年分别上升0.7%、下降12.6%、0.7%和6.6%。其中特大火灾事故78起,死亡117人,伤237人,直接经济损失2.9亿元,比上年分别下降11.4%、74.2%、35.2%和21.1%。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以上的火灾事故6起,死亡84人,伤7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68.4%和77.3%。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346129起,死亡78067人,伤222721人,直接经济损失19.3亿元。分别比上年上升13.8%、5.7%、17.1%和4.3%。万车死亡率降至17.3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故70起,死亡1023人,伤1193人,比上年分别上升9.4%、下降1.6%和上升34.2%。
(四)交通部直属企业、地方企业、乡镇运输船发生船舶交通事故954.5起,死亡和失踪637人,伤103人,沉船316艘,直接经济损失2.08亿元。比上年分别下降2.7%、上升9.5%、110.2%、18.4%和下降29.58%。
(五)铁路发生行车事故2485起,比上年下降5.2%;发生路外伤亡事故12917起,死亡8402人,重伤3935人,轻伤770人,比上年分别上升3.4%、5.5%、2.7%和7.8%。
(六)民航系统亿客公里死亡人数为零。
(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事故102起,死亡82人,比上年分别下降22.7%和44.2%。
二、各类事故的主要特点
(一)1998年,全国工矿企业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82起,死亡1562人,比上年分别下降26.69%和28.48%,事故起数较多的省有:贵州14起,河南和山西各11起,四川、黑龙江和湖南各6起;死亡人数较多的省有:河南287人,贵州229人,山西197人,黑龙江128人,云南113人。工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在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但重、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基保煤矿重、特大事故所占比例较大,发生事故79起,死亡1528人,分别占全国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的96.37%和97.82%。
(二)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有所下降,但发生在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和物资储存场所的火灾事故仍很严重。造成上述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群众缺乏自防自救常识。
(三)道路交通事故上升,其中公路和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突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继续上升。机动车驾驶员仍是交通肇事的主体,全年肇事317534起,死亡66634人,伤202611人,直接经济损失18.9亿元,分别占全年事故总数的91.7%、85.4%、91.0%和97.7%。此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按规定行让、纵向间距不够、措施不当、疏忽大意以及超速行驶,特别是三年以下驾龄的新驾驶员肇事现象十分严重。
(四)水上交通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上升。表现为:洪水期间事故多,致人死亡和失踪数量大;非运输船舶事故多,增幅近5倍;个体运输船舶事故多,违章情节严重;客船事故多、影响大。
(五)铁路行车重大、大事故上升。铁路行车重大、大事故比上年上升了47.4%;线路质量问题突出,工务部门责任事故占重大、大事故的57.1%;职工违章违纪问题仍然严重。路外人员伤亡事故上升,全年23起重大路外伤亡事故涉及客车的15起,占65.2%,其中2起导致旅客列车脱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地方和有关部门及企业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严重,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削减幅度大,安全监督力量受到严重削弱。
(二)企业在资产重组和全面推向市场过程中,存在着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尤其是一些私营、个体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差,安全投入少,设备隐患多,为追求利润在顾职工的人身安全,缺乏基本的安全保障条件。
(三)由于安全生产管理滑坡,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不高,自我保护能力较差。
四、今后工作要求
1999年是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障社会稳定至关重要。为此,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贯彻执行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努力减少人员伤亡,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企业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但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变纪律松懈、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情况。
(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意见》(中办发[1999]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25号)要求,认真履行各类事故统计和信息报送职责,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快速、全面、准确。及时、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到有重点、有分析。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主题词:安全 事故 通报
抄报: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务会办公厅。
抄送:高检院、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三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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