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当前,春季气温逐步回升、局部大风天气多发,叠加春耕计划性烧除、清明祭祀等生产生活行为影响,重要电力设施面临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进一步增大,严重威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3月1日,阿根廷因一条重要500千伏双回输电线路被野火烧断,造成大面积断电,损失负荷900万千瓦(约占当时该国电力负荷的三分之二),再次为电力设施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工作敲响警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部署,深刻汲取近期阿根廷“3·1”大停电事故教训,做好重要电力设施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清醒认识当前森林草原火灾高发、多发的严峻形势,认真总结近年来电力设施火灾防范工作经验,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坚决遏制因森林草原火灾导致的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发生。
二、健全责任体系。有关电力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要将重要电力设施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健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能力保障,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把各项山火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督促有关电力企业加强森林草原火灾对电力系统运行安全和重要设施设备安全的风险研判和管控,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强台账管理。各有关电力企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动态开展重点森林草原区域(重点林牧区、重点火险县)电力设施情况核查梳理,包括但不限于重要输电通道、500千伏及以上线路、重要用户供电线路、枢纽变电站(换流站)、30万千瓦以上发电厂(含集中式新能源厂站)等,建立完善相关设施台账,包括设施数量、电压等级、行政区域、风险区段、地形及植被情况、运维管理体系等内容,对重要电力设施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做到心中有数,明确防范重点。定期做好台账更新,每年6月30日前报送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及相关派出机构、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
四、强化隐患治理。有关电力企业要制定完善重点森林草原区域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方案,对森林草原火灾多发地区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城镇周边等重点区域火灾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强化森林草原区域重要电力设施周边可燃物、树线矛盾、施工违规动火重点隐患以及电力设备损伤、老化等本体缺陷隐患治理。建立隐患治理“销号”制度,逐一确定隐患治理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
五、加强运维保障。各电力企业要密切关注季节性火险天气,完善森林草原区域重要电力设施运维保障方案,科学制定巡视策略;在烧荒祭祀高峰、大风干燥天气等特殊时期,制定差异化运维保障措施,加大巡视频次和巡视范围,组织做好重点设备特巡特护,开展红外测温等专业检测,必要时进行现场值守。要加强森林草原区域重要电力设施山火风险监测预警,深化通道可视化、中大型无人机、卫星遥感等山火监测技术手段应用,强化重点火灾隐患区域山火监测装置部署,提升火点早期识别能力。
六、深化联合防控。各省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应急、林草等部门及有关电力企业,健全信息共享、火险会商、协同联动等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开展联合演练。推动将重要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换流站)等重要电力设施纳入地方政府防灭火重点区域管理,对重要电力设施周边火情火险予以重点管控。推动地方政府优化计划性烧除工作方案,充分考虑对电力系统安全的影响,采取必要措施,严防跑火、失火造成的电力设施设备故障。推动有关部门在重要电力设施周边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隔离带、阻隔网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植被置换、移栽移植等防范措施。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充分利用网络、短信、宣传牌等形式,号召广大群众共同参与防火工作,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