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3年01月25日

关于终止应急管理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 文 号:应急厅函〔2023〕17号
发布单位: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3-01-16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1月15日18中央气象台解除寒潮蓝色预警。1月16日,全国大范围寒潮和雨雪过程趋于减弱结束。根据《应急管理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应急管理部决定于1月1612时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未来几天,部分地区仍有雨雪过程。春节临近,请你厅(局)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继续密切关注寒潮和低温雨雪天气发展变化,加强应急值守、会商研判和应急准备,全力做好保通保畅保民生相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3年1月16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