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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3年01月25日

关于启动应急管理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 文 号:应急厅函〔2023〕15号
发布单位: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3-01-13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中央气象台13日6时升级发布了寒潮橙色预警,预计今天至15日,寒潮天气将继续东移南下,我国将出现入冬以来最大范围雨雪天气,其中山西大部、河北西部、陕西南部、河南西部、湖北西部、重庆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大雪,局地暴雪。中东部大部地区将先后出现8~12℃降温,黑龙江中东部、吉林东部、辽宁东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降温超过20℃。此次寒潮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广、降温剧烈、降水相态复杂,局部地区可能出现冻雨,且正值春运交通出行高峰,道路交通、能源保供等安全风险高。

鉴于当前灾害形势,应急管理部决定于1月1315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请你厅(局)视情及时启动或调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应急值守和会商研判,抓好应急救援处置和救灾救助,全力做好保通保畅保民生相关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响应期间要加强信息报送,发生较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报告。

特此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3年1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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