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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16日

关于明查暗访福建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 文 号:应急函〔2018〕102号
发布单位:应急管理部
发布日期:2018-05-11

应急管理部关于明查暗访
福建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应急函〔2018〕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工作部署,应急管理部组织检查组于2018年4月23日至26日对福建省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重点查阅了基层执法记录和监管台账,抽查了厦门市、莆田市部分涉爆粉尘企业,并与基层监管部门座谈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

总体来看,福建省积极推进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作为各项综合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2017年,福建省组织专家对粉尘涉爆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并以金属粉尘、木粉尘为重点,对90余家涉粉作业人数超过30人的企业开展了督导核查。在福州、泉州举办了两期现场观摩式的专题培训,基层监管能力水平得到了提高。有条件的企业加强技术改造,隐患整改取得了实效,如百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采用机械手替换了195名涉尘作业人员,大大降低了安全风险;福人木业(莆田)有限公司在砂光机、热烘炉、收尘仓等高风险部位安装了36套监测报警装置,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措施不到位。从检查情况来看,福建省树立样板企业力度不够,通过以点带面推动整治的局面还没有形成。同时,基层监管人员对整治要求的理解还不深入,整治进展不够平衡,发现和培养本地专家、推动不同地区交流学习的力度有待加强。基层监管部门存在执法检查多、行政处罚少的问题,在执法检查记录中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3号)要求的《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进行对标执法。有的基层监管部门虽然进行过检查,提出了存在的问题,但对企业整改进展情况监管督导落实不够,不能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二)隐患整改不彻底。如谊瑞展示架(厦门)有限公司对除尘系统进行了全面整改,但木工车间配套的两套除尘器及收尘仓泄爆装置仍不够规范,油漆打磨车间配套的除尘器未采取防爆措施。莆田市佳牧饲料有限公司除尘系统未采取防爆措施,斗式提升机未规范设置泄爆装置,地下室地面、管道表面、斗式提升机底部等处积尘严重。这些问题和隐患均是专项整治的重点,仍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有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三)基础工作不扎实。抽查中发现,厦门民兴工业有限公司涉及铝合金粉尘的喷砂工艺存在爆炸风险,但该企业没有上报,基层监管部门也没有排查出来。福建省安全监管局对有关地市2017年底报送的底数表把关不严,如泉州市万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在底数表中的棉粉尘作业人数为137人,但此次检查发现该企业为服装制造企业,没有梳棉、梳麻等存在爆炸危险的涉尘工艺,反映出摸排涉爆粉尘底数还不够细、不够实,没有依据底数表逐一核实情况,没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治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请福建省安全监管局严格按照本通报要求和现场反馈的问题,责令地方监管部门对相关企业跟踪督办,专人负责,逐一推动企业整改。对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力、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必须立即停产整改。请将整改落实及处罚情况及时报送应急管理部(联系人及电话:李征,010-64463303)。

(二)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深化整治。各地区要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各级责任分工,层层落实属地责任,推进分级执法。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责,组织好对辖区内所有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逐一开展督导核查,并对各市(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发出通报。要按照《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3号)严格执法处罚,紧紧围绕“十项重大事故隐患”深化专项整治。

(三)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基础工作。2018年以来,全国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化,如北京市将11家样板企业整改要点在市安全监管局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图文并茂地展示,加强示范带动作用。天津市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通过现场观摩示范企业宣贯整改要求,共培训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566人次。广东省深圳市为总结推广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整治经验,举办了两次示范企业现场交流会,各区、街道900余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这些做法值得各地借鉴和学习。请各地区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加强学习交流,夯实基础工作。在2017年涉爆粉尘企业底数表基础上,认真核清核准相关企业涉及的粉尘是否可爆、涉粉作业人数是否准确,防止失控漏管,实现闭环管理。各地区要通过树立样板企业、召开现场推进会等方式,强化示范引领、夯实整改措施。要进一步推广湿式除尘工艺、监测报警装置、“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先进技术手段,进一步推动粉尘涉爆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不断提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切实防范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应急管理部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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