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厅政法〔2016〕54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6-06-0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转发全国普法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监总厅政法〔2016〕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现将《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普法办〔2016〕2号,以下简称《要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要点》的学习贯彻。2016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要点》从八个方面明确了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路与16项工作重点,为全年安全生产领域普法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要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指导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的普法工作。
二、突出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普法工作重点。要以《要点》为引领,完善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重点推动《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工作实现常态化。一是把握关键节点。结合“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及“消防宣传日”等节点开展宣传普及活动,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特点,提高《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工作的实效性和针 对性。二是有效弥补宣贯实施工作薄弱环节。着力加大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工作力度,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督促指导小微企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考核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企业业务培训和上岗考试等重点测试内容,突出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生产一线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别是从事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四是注重“两个结合”。要将《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依法履职,严厉打击各类生产安全非法违法行为,又要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使《安全生产法》真正发挥作用。
三、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各单位在做好特定群体普法的同时,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向社会普法。进一步推动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反映出来的新动向、新问题,增强防范意识,在全社会凝聚坚守安全红线、推动安全发展的共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