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煤矿推进安全基础建设现场会的通知
发 文 号:厅函〔2016〕148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04-2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关于召开全国煤矿推进安全基础建设
现场会的通知
厅函〔2016〕148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定于5月上旬在安徽省宿州市召开全国煤矿推进安全基础建设现场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交流推广煤矿“四化”(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一优四减”(优化系统,减头、减面、减量、减人)、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班组安全、安全文化、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现场管理等方面先进经验,进一步部署全国煤矿推进安全基础建设工作。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5月6日(星期五),会期1天。5月5日(星期四)报到。
(二)会议地点: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西昌路)。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
1.各产煤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人(合署办公的只参加1人);
2.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中国华能、国家电投、国投集团、中国国电、中国华电、华润集团、保利集团、宝钢集团等10家涉煤中央企业总部分管负责人;
3.北京京能集团,山西焦煤集团、大同煤矿集团、潞安矿业集团、阳泉煤业集团、晋城煤业集团、山西晋能集团、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北冀中能源集团、开滦集团,陕西煤化工集团,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平煤神马集团、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安徽淮南矿业集团、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国投新集公司,山东能源集团、兖矿集团,内蒙古伊泰集团,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及其所属鹤岗、七台河、鸡西、双鸭山矿业公司,吉林煤业集团,辽宁抚顺矿业集团、铁法矿业集团、阜新矿业集团、沈阳煤业集团,江苏徐州矿务集团,江西煤业集团,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四川煤炭产业集团,四川省古叙煤田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盘江精煤股份公司、水城矿业集团,云南东源煤电公司,广西百色百矿集团,湖南煤业集团,福建能源集团,甘肃靖远煤业集团、窑街煤电集团,青海能源发展集团、西海煤炭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川矿业公司,以及各典型经验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规划科技司、人事司(宣教办)有关负责人,国家煤矿安监局各司室主要负责人。
(三)特邀代表:
1.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全国总工会等有关司局负责人;
2.邀请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单位记者;
3.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参加会议的煤矿企业,并汇总与会煤矿企业参会人员统一报名。
(二)会议安排5月5日在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宿州火车站和宿州火车东站、徐州观音机场接站,参会代表接送站信息请提前告知会务组(联系人及电话:刘晓军,15155705500;骆虎,13805578336、0557-3982251〈传真〉)。
(三)请各单位于4月26日(周二)上午10时前将会议代表回执(格式附后)传真至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联系人及电话:井健,010-64464099,13801207552;乔铁峰,010-64463431,18519660935,010-64464044<带传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