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 文 号:应指信息〔2015〕25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发布日期:2015-07-24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
举办2015年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
指挥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应指信息〔2015〕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决定于8月份举办两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消防知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技战术;危险化学品应急防护、救护及消防装备使用技术;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现代化管理;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案例分析;事故救援经验交流。
二、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主要负责人,有关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人。
三、时间及地点
(一)第一期。
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16日(8月9日报到),地点:中国石油辽阳机电仪研修中心(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28号)。
(二)第二期。
时间:2015年8月19日至25日(8月18日报到),地点: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宾馆(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兴业路7号,中原石油勘探局办公大楼后北侧)。
四、其他事项
(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委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分别承办第一期、第二期培训班。
(二)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培训班的报名组织工作,每期选派1-2人参加培训。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参加培训人数自定。
(四)请参加培训人员填写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于8月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培训承办单位,参加第一期培训班的学员发送至lpczfy@petrochina.com.cn;联系人及电话:张凤英,0419-5354324,13941994413。参加第二期培训班的学员发送至zyruanchen@163.com;联系人及电话:阮晨,0393-2068803,13137331359。
(五)培训期间将举办学员论坛和专题研讨,请参加培训人员准备1个救援案例,供学习交流使用。
(六)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