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两部规章的决定
发 文 号:总局令 第83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15-07-2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83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两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7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杨栋梁
2015年7月20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等两部规章的决定
为适应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现决定废止以下两部规章:
一、《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2005年1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1号公布)。
二、《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2005年1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2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