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烟花爆竹重点地区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厅管三函〔2013〕158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3-10-2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
烟花爆竹重点地区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函〔2013〕158号
河北、江西、河南、湖南、广西、重庆、云南、陕西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定于2013年11月上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召开烟花爆竹重点地区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通报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情况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烟花爆竹明查暗访有关情况;
(二)省级安全监管局汇报本地区2013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三)研究部署2013年第四季度至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11月8日开会,会期1天。7日报到。
(二)地点:北海海滩大酒店(地址:北海市银滩大道;电话:0779-3888888)。
三、参会人员
(一)河北、江西、河南、湖南、广西、重庆、云南、陕西等8个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
(二)河北省保定市、邢台市,江西省萍乡市、宜春市、上饶市,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郴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北海市、玉林市,陕西省渭南市等12个市(地)级安全监管局局长。
(三)湖南省浏阳市、醴陵市、临湘市、宁乡县、永兴县、宜章县、临澧县、祁阳县、祁东县,江西省临川区、袁州区、万载县、上栗县、广丰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玉州区、宾阳县、合浦县、灵山县,陕西省蒲城县、富平县,重庆市梁平县,云南省江川县等22个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监管局局长。
邀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相关司局及中国烟花爆竹协会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的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认真总结本地区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重点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形成书面材料和会议发言PPT文稿(文字材料控制在3000字以内,会议发言控制在15分钟内)。
(二)请参会的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和组织本地区有关市(地)、县(市、区)按时参会,并于10月30日前将本地区参会人员汇总表(见附件)、工作总结和发言文稿电子版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联系人及电话:李刚,010-64463354<带传真>;电子邮箱:
lig@chinasafety.gov.cn)。
(三)会议报到有关事项(包括需要安排接站或接机等),请联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烟花爆竹处(联系人及电话:黄伟,0771-2299309,1890771616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