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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20日

关于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厅培训〔2013〕67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3-05-1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13〕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3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部分重点市(地)安全监管局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及对策措施;
(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法律法规;
(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及管理;
(四)国外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及管理现状、发展趋势;
(五)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及典型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8月13日至16日。8月12日报到。
(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兴安大酒店(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1号;总机:0532-85816699;乘车路线:在青岛火车站乘223路公交车到江西路站下车即到,或者在机场乘机场大巴到民航站下车,再换乘319路公交车到如东路站下车即到)。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培训班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组织指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具体承办。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按照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并于7月15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薄书平、郭琳,010-84275761、84276030、84273296〈传真〉,13910751036、13810880363;电子邮箱:guolin@chinasafety.gov.cn)。
(二)参加培训人员经培训合格的,颁发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证书。请报到时交近期二寸彩色照片2张。
(三)培训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承担,食宿费自理。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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