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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2年07月30日

关于征集评选安全培训优秀课件的函

发 文 号:人事函〔2012〕127号
发布单位: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
发布日期:2012-07-2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关于
征集评选安全培训优秀课件的函
人事函〔2012〕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
        为全面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实现培训优质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决定开展安全培训优秀课件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件类别
        所征集的安全培训课件,按行业领域分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物品、冶金、其他行业和通用课程6类;按教学对象分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人员等,部分行业领域可细化到工种。
        二、课件要求
        (一)课件名称可自主确定。课件内容应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教学模块,讲授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符合安全生产实际,符合相应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等。
        (二)课件形式不限,可将图、文、音、视、动画等表现方式有机结合,界面布局合理、新颖活泼,色彩搭配协调,视觉效果好。
        (三)课件操作方便灵活,交互性强;具有开放性,便于增添新内容;运行稳定,不要求特殊的运行环境。
        (四)课件应为申报者原创作品,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纠纷和法律问题,均由申报者自行负责。所有入选课件,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公益性宣传教育培训,不涉及版权问题。
        三、课件申报与评选
        (一)申报程序。课件由作者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按照业务归属分别报经省级有关部门或中央企业总部初审、汇总后,报送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培委)秘书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中个人申报的课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教培委秘书处。
        (二)申报材料。包括:《安全培训优秀课件申报表》(一式3份)、《安全培训优秀课件申报情况汇总表》,以及安全培训课件刻成光盘一并上报。
        (三)评选表彰。教培委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对申报课件进行综合评审。所评选出的优秀课件作者或单位将予以通报表扬,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宣传。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内开展安全培训优秀课件征集活动,广泛动员有关单位及个人积极申报课件,并对征集的课件进行认真筛选,确保质量。
        (二)请于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培委秘书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联系人及电话:吴郑理、张颖东,010-64463984、64463376)。
        附件:
        1.安全培训优秀课件申报表
        2.安全培训优秀课件申报情况汇总表

        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
        201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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