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
召开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应指协调〔2011〕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讨重大危险源监管的方法和途径及相关规定、标准,有效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定于4月份在北京召开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1年4月18日下午14时,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和平里宾馆(北京市东城区兴化路4号,安监总局办公楼后,电话010-64286868)。
二、参加会议人员
有关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管处(室)的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单位及人员名额附后)。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4月17日下午17时前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请参会人员根据本省(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经验,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
联系人:杨振生
电话:(010)64463915、64463021
传真:(010)64463911
电子邮箱:yangzs@chinasafety.gov.cn
附件:
1.参会单位及人员名额
2.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