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0〕5号)印发后,各地区、各单位按照要求,广泛发动、严格考核、积极报送,共收到252家示范企业候选单位的申报材料。经组织专家审核、测评,拟定86家企业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现将示范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1年3月10-18日)。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一步核查公示单位有无“近3年(截至2011年2月底)内发生死亡和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并对核查结果负责。
有关单位和公众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于
联系人及电话:李豪文、王法舰,010-64463304。
邮 箱:zfzh@chinasafety.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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