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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关于防止下水道作业工人中毒的通知

发 文 号:[81]城发市字第252号
发布单位:[81]城发市字第252号

国家城建总局、国家劳动部局
关于防止下水道作业工人中毒的通知
(1981年9月21日 [81]城发市字第252号)
近来,在城市地下水道养护作业中,特别是在下水道工程拆“封死的备管”时,工人中毒伤亡事故不断发生,有的相当严重。从上海、北京等城市发生的事故看:其原因主要是随着生产的发展、城市工业废水日益增加,成份越来越复杂,各种有毒有害物质越来越多,而且大部分不符合排放标准,即直排入城市下水道,严重威胁下井操作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些地方市政部门的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缺乏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已有的安全操作规程贯彻不力,检查不严,致使下水道作业工人中毒的事故不断发生。为了保障下水道养护作业工人的安全和健康,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城建部门的领导同志,在抓生产的同时,要抓好安全工作,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安全检查,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安全第一的观念。
二、各地要建立健全下水道养护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教育干部和职工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人监督检查,做到尽职尽责。
三、对下水道养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救护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养护工人的科学技术水平。
四、加强科学研究,特别是对下水道拆“封死的备管”的方法进行改革,用先进的科学仪器来检测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工作。
五、各级劳动部门应加强对城建系统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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