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特向 订立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
1、总目标:确保无各类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
2、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户)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组织;2、督促、检查本单位(户)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组织制度本实施本单位(户)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管理措施:a、法定代表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有计划地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培训。b、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C、按规定配养、保养、使用消防器材。d、物品的加工、储存、销售、运输、装卸,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执行。
4、安全责任:a、单位(户)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对本单位(户)及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职工的安全健康负第一位责任。b、监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及措施,自觉和虚心地接受安全生产监察、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的督察,并认真整改隐患。c、定期组织本单位及区域内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对危机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隐患要采取停产整顿等可行措施、待消除危险后,方可恢复经营。d、发生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安监、主管部门上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主动接受上级的查处。
5、本责任保证书有效期:从本责任书签订时起至下次责任保证书签订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