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值班人员对安全工作的岗位责任意识,夯实值班人员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学校治安环境稳定,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目标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为与学校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的值班人员。
(二)凡因值班人员工作不负责或工作失误造成严重的治安安全事故(学校、个人财物受损、师生受人为伤害),直接追究其责任。
(三)值班人员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1、值班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出现脱岗、空岗现象。
2、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尽职尽责。严把学校大门关,白天大门关闭(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除外),下午放学后大门、侧门全部关闭。值班时必须随时注意观察出入校门人员。
3、严禁外来车辆私自进入学校,凡因业务往来者,可请示有关领导,问明情况并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4、对于来校检查或者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的车辆,问明情况后马上通知学校领导并迅速放行(事后登记)。在领导离开学校时,及时开门送行。
5、注意盘查外来人员和可疑人员,属于探望学生的家长,必须在门口登记后,让他们在值班室门口等候,不准私自进入校园内;对私自人校打球或者滋事生非者劝告不让其迅速离开学校,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严禁将不法社会青年放入校园。
6、学生到校后,非放学时间不准学生私自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必须持班主任批假条且有法定监护人来接)。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在学校大门口附近协助值班教师维持秩序。
7、对外出校门的车辆要严格盘查,对拉有货物而出校门的车辆,必须问清原因,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以防学校或者师生的财物被偷运出学校。
8、负责及时开关学校大门口照明灯和路灯。值班室内要保持洁净,注意保持学校大门口及附近整洁。不准在值班室内私自乱接电源(电线);不准在值班室里使用电器做饭;不准在值班室里打牌、下棋;不准让学生或者外来人员在值班室玩耍或留宿。
(四)凡因值班人员工作疏漏、不负责任、私自脱岗、离岗而造成学校(或者师生)财物财产受到损失、师生安全受到威胁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有权扣发绩效工资或予以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并要求值班人员赔偿损失。如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五)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分管安全负责人、值班人员各执一份,校办室存留一份。
(六)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到 年 月止。
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 值班人员(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