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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学电动车充电安全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14日

    为规范电动车的管理,给广大教职员工电动车的充电提供方便,确保电动车的充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务处负责电动自行车充电处的用电监管,所有电动车要摆放整齐,不充电的往西放置,充电的往东面放置。
二、充电人员(车主)对充电器双相插头至连接车体线路、车体本身和充电过程负全责。
三、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自行车充电。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四、电动自行车按秩序停放充电, 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或致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主负责。严禁下班不拔插头现象。严禁带电状态下充电。 充电完成后,充电器保管妥当,不能随地乱放置。
六、充电人员要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发现问题及时停止充电,杜绝不安全充电行为,尤其是对于自身电动车电瓶的使用寿命做到心中有数(超过寿命安全隐患很大),及时到正规厂家维修维护。
八、严禁下大雨或打雷时充电,以免引起连电或发生爆炸。
   安全无小事,电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需要我们切实提高安全用电的警惕性。
   教师签字:                       总务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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