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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合作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01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负责承担:       县天然气小区安装、公建用户安装及中压干、支线安装工程施工,为维护加以双方共同利益。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明确联营合作工程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职责,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技术标准;根据工程合作协议书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
1.杜绝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不得超过2‰。
2.杜绝重大火灾和机械设备事故。
3.安全教育100%。
4.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5.安全资料真实率100%。
二、共同责任:
1.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范。
2.双方应共同遵守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三、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有权监督、知道、检查。并审核批准乙方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单项施工工艺安全防范措施。
2.甲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对未及时整改或发生事故的,有权责令其退场或终止分包合同。
3.甲方对乙方在施工期内存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不良行为及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停工整顿直至经济处罚。
4.对确认在施工现场内伤亡的,且乙方不积极就职伤者,经认定事实的,甲方有权直接处理,所有治疗和善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予以处罚。
5.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对安全意识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经教育不听者,有权责令限期退场。
6.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予以支持。
7.甲方对乙方传达的各项安全规范及教育学习,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准时参加。
8.甲方应将最新的安全管理信息及时传递到乙方。
四、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对甲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2)对甲方的安全处罚不服,有权进行申述,但申述期内不停止执行。
(3)对甲方不正确的监督检查有意见时有权与甲方沟通。
2.义务
(1)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与协调的组织,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组织安全检查。
(2)按照国家和企业的规定配备安全员。
(3)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公布实施时,乙方应及时组织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
(5)对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进行安全评估,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五、目标管理:
1.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确定目标值和考核办法的落实,定期组织考核,奖惩兑现。
2.经安全评估对存在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应采取果断措施。
3.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工作。
六、检查验收
1.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应全面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安全防护设施所用的安全装置、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电气产品或装置,其他相关产品等,应按规定检验和验证。
3.凡经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均应登记、整改,并做好销案处理。资料应完整真实。
4.安全资料应有专人管理、按时收集、及时整理、分档归类、存放有柜、借阅登记。
5.传达(周)(月)安全生产会议,要有会议记录表,逐月上报。
七、事故处理
1.应将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和要求告知从业人员。
2.乙方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者,排除险情,指定专人现场监护,组织相关人员接受事故调查。
4.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事故现场应封闭,清理现场应报批。
5.应按照事故防范措施要求,积极组织整改,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八、文明施工
1.开工前应对现场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布置,严格做到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办公区隔离。
2.沿现场周围设置坚固、整洁、美观的连续性围挡,围挡的高度应符合相关要求。
3.施工现场进出口应按甲方的要求统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标志牌,应符合甲方统一规定的标准,图牌应悬挂在牢固显目位置。
5.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须按甲方的要求统一工作服,安全帽。
6.材料、构件、料具应按要求堆放整齐,挂牌标识。作业场所的材料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生活、办公区及施工作业区的配电房、木加工场、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动火作业要报批并设专人监护。
8. 夜间施工必须申报,应采取措施降低和控制施工噪声。
九、责任
1.乙方在上班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2.因未履行义务或相关人员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致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差,不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现行安全生产法规、规范规定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3.乙方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5类),应当保证安全措施费用的足额、有效投入。
4.乙方负责监督工人遵守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程,以及单位各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5.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安全安全生产管理。乙方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负全责,包括经济损失、经济赔偿费和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现场要自觉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及行政人员的监督与检查、对现场检查的安全隐患,乙方负责隐患整改。
7.乙方应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管好自己的人,对工人的安全高度负责,尽职尽责地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订立补充条款,作为本责任书附件。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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