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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员安全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6月04日

为加强培训工作管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遵照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文件、会议、指示精神及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学习,提高自己安全防范意识。
二、对学员开展安全教育,强调学员安全练车,遵守训练场安全管理规定,训练中坚守岗位,不离岗、脱岗,做到“人不离车、人离车停”。
三、认真按照教学规程施教,教育学员遵守训练纪律,杜绝学员教学员指挥学员现象。
四、遵守职业道德,做好“礼让三先”,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搞好“出车前、出车中、收车后”的例行检查工作。
五、熟悉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发现教练车运行故障及时报告,及时修复。定期对教练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性能良好。
六、粗心大意、工作马虎,造成车辆或者训练设施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七、严禁饮酒后驾驶教练车培训学员,学员饮酒后不准上车训练,候训学员安排在候训区域等待参训,不准在训练场内乱走乱串。
八、训练期间,不带与训练无关的人员,不私自带教非本校学员,因违反操作引起的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九、教练车辆收车停放后,不准任何人动用教练车。凡私自动用教练车造成事故的,当事人自行负责。爱护车辆,保证车辆主要机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因疏忽检查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按学校车辆责任书的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十、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制度,维护学校利益,不做损害学校声誉的事情,把教学安全放在自身工作的首位,做安全教学的带头人。
十一、接受学校监督,在培训过程中不弄虚作假,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向学校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对事故的处理,按规定承担责任。
十二、有违反上述条件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驾校)责任人(教练员)签字生效。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教练员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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