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华润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保障***北京大区的安全生产经营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履行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管理职责。***(北京)***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分管领导 是该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接受***(北京)***公司及上级公司的监督考核。本《安全生产责任书》将作为评价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依据。
一、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1. 不发生人身死亡的一般及以上事故(事故分级见备注1);
2. 不发生火灾事故;
3. 一般事故重伤人数不超过1人;
4. 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30万元;
5. 不发生踩踏并导致人员重伤事件;
6. 电梯故障困人超过1小时的事件不超过2次/年;
7. 不发生内部供电系统故障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8. 不发生对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市场形象、社会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二、工作要求
(一)总体工作要求
1.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在日常管理中,执行在生产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原则,为实现股东价值和员工价值最大化的集团使命提供必要的保障。
2. 依据上市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建设规定》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监督机构、保障机构。
3. 全面推进北京大区城市公司、物业公司及基层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在符合集团和上市公司的“华润特色的价值创造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基础上,建设北京大区管控型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教育体系、风险控制体系、监督保障体系、文化体系和评价体系等,建立起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预防管理机制。
4. 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严格执行国务院493号令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集团《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传递与报告制度》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
5.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经营管理权归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与保障机构责任划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及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加强考核。
6. 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业绩纳入各级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之中,并严格执行。
7.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做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8. 督促各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并动态修编和演练,完善救援组织。监督城市公司、基层单位确保应急救援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各城市公司和基层单位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演练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并建立演练和评估记录。
9. 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并督促和指导物业公司及各项目、华兆公司等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执行主责部门巡检等工作策划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地域、季节、行业等特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10. 督促各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降低和消除职业健康危害及风险,开展危害识别、评估和控制,持续改善作业场所的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
11. 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开展合规性的评价工作,对工程建设准备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出现真空地带。
12. 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外委施工的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大型机械、消防管理、高空作业、及园区/周边深基坑、高支模等施工(殃及)本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做好起吊设施的检查、高空作业的规范。督促外委建立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并联合公司/项目进行演练,保障安全管理系统的有效并持续改进。
13. 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开盘售楼/物业项目入住的现场消防及应急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及人员踩踏事件。
14. 督促各单位加强住宅物业管理阶段的安全管理,特别是物业的消防管理、电梯管理、儿童游乐设施管理、泳池管理、租户安全管理等,物业公司将出租区经营、商业物业(商业部分合同委托)委托管理等纳入安全管理范畴,要求责任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
15. 督促公司及项目加强消防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物业服务单位需将出租区域纳入安全管理范畴。
16. 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法规的要求,保障本单位的消防符合规定,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17. 督促制定有关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台账,并贯彻实施。
18. 督促物业项目/相关单位加强对各种机械、电梯、电气和动力等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及外委管理)的管理,加强设备定期检查和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19. 督促相关单位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改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20. 落实消防法规的要求,保障本部门的消防符合规定,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1. 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其它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等工作;完成集团及物业公司领导交付的其它相关安全工作。
(二)根据上级公司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所负责实际情况,还应推动完成以下具体工作
1. 制定并完善大区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大区安全工作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
2. 协助物业公司体系建立、推动部门,完成物业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督导、维护,持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