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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20日

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版)》的要求,针对我院医疗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为切实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医疗投诉纠纷,减少医患矛盾和争议,特制定《医院2013年度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一、医疗安全年度目标
    1、医疗投诉纠纷年发生率(年医疗投诉纠纷总人次数/年门诊住院总人次数)≤2/万(人次);
    2、医疗投诉纠纷年赔偿总额占医疗收入比例≤20/亿(万元);
    3、医疗投诉纠纷年结案率≥90%;
        4、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例数每百张开放床位年报告≥20 件。
    二、医疗安全工作重点
    工作重心由事后处理转为事前预防和医疗安全过程控制,切实将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控制医患纠纷,减少安全隐患。
    (一)严格依法执业,切实做到依法办院,依法管医,合法行医。
    1、依法取得并及时变更和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院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新增或变更诊疗科目执业。
    2、强化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培训学习,严格临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质资准入和技术准入管理,严厉禁止超范围、跨专业、超能力执业。实习生、进修生等须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开展诊疗活动,不准独立行医。所有医护人员服装穿戴整齐,配带胸牌上岗。
    3、依法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对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进行定期校正,配备完整的放射防护器材与个人防护服用品。每年对影像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完善放射防护档案与健康档案。
        (二)进一步落实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落实培训学习,提高知晓率。年初开展一次全院培训并进行考核。对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的概念、分类、上报率、报送时限等进行详细培训,让全体职工都有了解,提高知晓率。
    2、加强检查督促,提高执行力。根据患者十大安全目标及不良事件报告的要求,每周对临床各科室进行督促检查,按月汇总并反馈检查结果并纳入绩效考核。
    3、加强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程序性和时效性。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必须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医院(由医务科负责)按照一般医疗事故争议15天,重大医疗事故争议12小时,特别重大医疗事故争议2小时的时限上报行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科室每月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医疗安全情况,临床住院部大科室(内、外、骨、妇、儿)每科年报告≥10 件,其他临床科室(急诊、ICU、五官、口腔、肛肠、康复)每科年报告≥5 件,医技科室(影像、检验、输血、病理、药剂)每科年报告≥2 件,对提供不良报告未达标的科室给予处罚,每差一例扣50元,对提供不良报告超标的科室给予奖励,每超一例奖20元。医务科每季汇总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情况向临床科室反馈,并向分管院长提交分析报告。
    (三)加强医疗投诉纠纷预防处理。
    1、应坚持以“预防为主”原则,各科室切实采取预防控制措施以有效防止医患纠纷的发生。
    2、强化法律法规和医患沟通技能培训,通过分类、分期、分批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的五种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全院性医疗安全意识教育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由医务科负责1年2次,卫技人员听课率达到90%。质管科、科教科负责采取岗位培训、住院医师制度化培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手段以提高医疗技术和业务水平为目的的医疗质量教育。院办、党团组织负责开展普法宣教和职业道德教育。各部门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医院安全教育工作。科室要利用周会、晨会及科委会不定期组织学习、宣传医疗安全知识,要有书面记录,一年不少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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