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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协议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1日

发包方:   项目部  (下称甲方)

承包方:   泥工   班           身份证号:                     (下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的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审查,并组织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考试。

(2)甲方对乙方应做好进场后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形成记录。

(3)甲方负责定期对乙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进行处罚,对乙方安全管理效果好的情况年终进行奖励。

(4)乙方发生事故时,甲方尽量为事故救援提供方便,但不能因此免除乙方责任。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乙方在施工中,须实现以下安全目标:

1、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杜绝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

3、杜绝辐射、大面积传染病和急性中毒事件;

4、不发生因安全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二)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乙方将培训记录报甲方备案,并经甲方考试合格后再组织施工。

(三)乙方应定期组织各级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项目开工前应由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向施工人员详细告知施工中的危险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四)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认真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

(五)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要求,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乙方负责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要求,完善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为施工人员创造安全的施工环境。当乙方安全设施不完善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直至达到安全标准。

(七)乙方在使用机械及设备时发现有安全隐患须立即向甲方报告,严禁使用和操作安全装置不全或带有安全隐患各种机械设备。

(八) 乙方自备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必须完好,其技术标准和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对乙方使用的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安全性能的机械(工具)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九)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关闭,并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

(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对甲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必须认真组织整改,并接受50-2000元的处罚。

(十一)乙方应认真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利用“安全活动”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危险因素分析和事故预测,学习安全简报、安全规程,落实整改措施,并确保活动的时间和活动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十二)乙方应组织好班前“三交三查”工作,对当天的工作任务、安全要求、技术要求进行详细交待,使施工人员充分了解当日施工中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着装、精神状态是否符合要求。

(十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源接口时,使用前甲、乙双方对电源接口进行检查验证,并签字认可。甲方不承担因供电质量问题而诱发的相关事故。

(十四)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源,如因乙方对其使用或管理的线路和设备维护、使用不当造成漏电,而导致任何一方发生触电事故,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十五)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乙方在使用前或使用中要进行正常的检修、维护、保养,如因管理不善或不正确操作、使用造成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六)事故处理

1、乙方发生事故,应立即通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并积极组织现场抢救。

2、在施工中,如因乙方责任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交通、火灾事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纳的全部安全施工保证金;若因乙方责任发生重伤事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的50%;若因乙方责任,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所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的10%。

3、因乙方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原则上事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但依据事故责任界定事故金额比例分摊:每次安全事故贰万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超出贰万元乙方承担超出部份总额30%,甲方承担超出部份总额70%。

4、如果发生人身伤害、伤亡事故,乙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应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不当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第三方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八)乙方配合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为施工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为施工人员交纳保险费,如乙方未配合依法为施工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九)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有毒有害环境等特殊危险环境中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二十)乙方在施工中需对甲方的大型机械基础、主要道路、公共照明、安全设施、施工电源、消防设施等重要临时设施进行开挖、破断、移动、拆除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报告,经甲方同意并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实施。

(二十二)乙方安全管理混乱,在施工中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交通运输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十一)文明施工管理:

1、本工程文明施工目标为             。

2、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现场材料设备摆放、安全设施搭设、安全宣传、标示牌的布置,员工的着装、安全帽的佩戴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良好的秩序,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按文明施工的要求,乙方施工的范围和划定的管理区域,每天必须达到文明工地施工的标准,经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甲方验收要求的,甲方可直接另请他人代工,发生的人工费以每工日200元计算,且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5、为保护工程建设环境,乙方应当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应接受甲方项目工地环境管理职能部门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环境管理目标,以保证甲方环境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尽量避免已完工程的二次污染。

(二十二)甲方对乙方进行的任何监督、检查、审查、批准及指令,都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四、其他补充条款:

  1. 不戴安全帽上班处罚款100元/每人,未扣好帽带处罚款50元/每人。
  2. 赤博施工处罚款100元/每人。
  3.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处罚款500元/每人。
  4. 酒后上班处罚款1000元/每人。
  5. 高空抛物处罚款100元/每人。
  6. 宿舍里使用电加热器处罚款200元。
  7. 宿舍里乱接乱拉电线处罚款100元。
  8. 发现施工人员偷窃的罚款1000元/每人,并清退出场,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洞口、临边围护等安全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有擅自拆除、改动者罚款500元/处,造成损失或各种事故的由拆除人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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