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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吊施工安全协议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11日
甲方:泰兴市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Ⅲ标项目部
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汽车吊进行供热管件卸车及吊装作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持证人员和设备安全,双方就作业安全签定本协议。
一、     乙方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性能良好,定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应了解自己的作业环境。由于违章而造成机械设备、人身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责。
二、     乙方对进场的吊车应指派专人对设备、安全系统进行验收,确保机械正常运转,提供汽吊检验签定合格证和操作人的上岗证书。
三、     乙方负责汽吊进退场运输途中的安全。
四、     乙方汽吊进场后,甲方人员应配合做好汽吊的布置,乙方应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不安全状况时,应及时向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提出,达到承载要求后方可进行布设。
五、     甲方应提供合格的吊带,专人捆缚,专人指挥,确保管件外侧的保护层不受损伤。
六、     甲乙双方参施人员均应服从业主、监理方的管理,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注意做好对地下管线、周围绿化店面、构造物、铁路沿线围挡的保护。
七、     施工期间非设备问题引发的以外,双方有协助的业务。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执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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